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南开大学一样学力人员
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工作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依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发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一样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通知》([1998]5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一样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2020]57号)和我校《南开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一样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暂行方法》(南发字[2021]33号)文件规定,现将一样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核(简称“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人应具有的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批准的一样学力申请学位或课程深造学员。入学时已取得学士学位三年及以上,或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符合第1项条件的申请人,自入学时起的2-6年之内通过申请专业我校“硕士研究生培育方案”规定的全数课程考试和一样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课程水平综合考试(2021级(含)以后的学员),和全国外国语、相应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跨学科(专业)申请人须补修所申请专业至少5门本科骨干专业课程。
3.取得与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相关的研究功效。即有经国家出版署批准的、所属专业领域的公布学术刊物(ISSN国际标准刊号、CN国内统一刊号,3千至5千字)上独立发表的文章或公布出版的高作(ISBN书号,本人撰写部份不低于5千字)、发明专利或其他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等。
4.符合上述1-3项的人员,在全数课程考试通事后即应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申请材料:
1.《南开大学一样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简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签字处须申请人本人手签)。
2.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中文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南开大学之外授予的学位,2020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展中心中文认证原件、复印件(认证网址:,简称“学位网”);2020年9月1日后取得学位的,请申请人本人在“学位网”注册进行学位查询,并打印查询的本人学位信息(可截屏打印),不然仍须办理学位认证。如在国(境)外取得学位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效劳中心中文认证原件、复印件。学位认证一样需要20个工作日的时刻,请申请人提早办理(注:学位认证分中文认证和英文认证,应选中文认证)。
4.全国外语和学科综合统考成绩。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或“全国一样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治理工作信息平台”查询统考成绩并截屏打印(须含统考合格证编号)。
5.我校课程深造毕业证书、成绩单(须经研究生院培育办公室确认盖(红)章,成绩单中各项各栏须填写标准,不然无效)。2021级(含)以后的学员须提供《南开大学一样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卡片》;跨专业申请须提供补修本科骨干专业课程成绩单(如具有申请免修本科骨干课程的,须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
6.取得研究功效的证明(发表论文、高作、发明专利或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论文须复印封面、目录、文章内容,高作须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本人撰写内容前3页等)。
7.申请人身份证件(本校职工还需提供工作证)的复印件。 以上申请材料不齐、填写不准确不完全者不同意申请。 三、资格审核
审查:各单位自行接收申请材料并逐项审查申请人条件。审查注意事项请见附件3。请各单位依照要求严格审查申请人各项材料,认真核实各项信息。
关于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学院审核负责人(应为我校在职人员)在验证2-7项申请材料原件的同时,在相应复印件的首页右上角签名,在《资格审查表》中学院审核栏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填写《南开大学一样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汇总表》(见附件2,简称《汇总表》),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各单位审查后,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含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1-7,其中2-7项提供复印件(原件暂存各单位备查),《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文件)报送校学位办公室。
抽查:学位办按比例抽取各单位审查通过的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时如有需要将抽查申请材料原件或相关原始材料。抽查后发布审核通过名单。
四、交费 另行通知。
五、确信指导教师、学位论文撰写及答辩要求
资格审查通过并交费的申请人,进入论文工作时期。相关单位应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确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须认真履行职责,指导申请人撰写论文。论文写作格式参照《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标准(修订版)》(见研究生院主页)。各单位应明确导师的指导责任,并通过申请人和导师常常了解申请人论文工作进展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形。关于导师指导论文进展不利者,及时催促或调整。申请人须在资格审查通事后的一年之内提交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超期论文未完成、论文不合格、未举行论文答辩或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学
位申请资格失效。
六、其他
开展授予研究生毕业一样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其授予学位的质量评判将纳入相应学科的合格评估工作,各学院(单位)应确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专职负责,严格按规定和要求执行,与授予和申请学位相关的材料(包括成绩单、各科试卷等原始材料)应保留完好、备查。如发觉违规情形,将向有关单位通报,视具体情形给予停办和警告等处置。请各单位认真负责,做好此项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附件1:《南开大学一样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 附件2:《南开大学一样学力人员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汇总表》 附件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发电子版至各单位)
附件4:《2021-2017年南开大学一样学力全国统考合格名单》(发电子版至各单位)
南开大学学位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