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組
財產稅理論與制度
各國財產稅制度比較
財政三 96205027 林偉健
財政三 96205078 宋孟倫
法律三 94202410 謝志遠
指導教授:張勝文
國立政治大學第九十八學年度下學期期末報告
2010/6/23
目錄
二、英國財產稅介紹……………………………………13
一、英國財產稅之演進及概況…………………………10
三、中國大陸財產稅之比例………………………………8
二、中國大陸各項財產稅之介紹…………………………5
一、中國大陸財產稅及地方稅收之概況…………………3
三、台灣財產稅之比例……………………………………21
二、台灣各項財產稅之簡介………………………………19
一、台灣財產稅及地方稅收之介紹………………………18
三、日本各項財產稅之介紹………………………………17
二、日本財產稅及地方稅之介紹…………………………15
一、日本財產稅之演進……………………………………14
貳、 中國大陸財產稅制度……………………………3
壹、 前言………………………………………………3
参、英國財產稅之介紹………………………………10
捌、工作分配………………………………………………24
柒、參考文獻………………………………………………23
陸、綜合比較與結論………………………………………22
伍、台灣財產稅制度………………………………………18
肆、日本財產稅制度之介紹………………………………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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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收徵收率。
度作介紹及比較。
貳、中國大陸財產稅制度
一、中國大陸財產稅及地方稅收之概況:
完善的國家,一般都是以市場價值為計稅依據。
1.財產稅課稅對象穩定,不同地方政府的稅源易於區分。
共服務、房地產多增值、稅源多增加」的良性迴圈機制。
3.地方政府可以根據自己的事權需要,制定財產稅差別稅率。
在各國,財產稅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原因在於:
由封閉式走向多元開放,財政收入以工商稅收為主,而中間歷經了1973、1984
列及一小部分東歐國家。OECD的絕大多數國家是以市場價值為計稅依據,即以
財產在市場上可售得的數額即資本價值為財產稅的計稅依據,只有法國、英國的
財產稅的一部分是以市場租金價值為稅基。總之,在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稅制比較
目前,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以土地面積為財產稅的稅基,如尼泊爾、孟加拉、以色
工業、農業、服務業,當時主要財政收入為國營企業,在改革開放後,經濟體制
中國大陸在1949至1978年為自給自足的傳統經濟社會型態,且發展順序為
但並非各國狀況均是如此,我們主要就中國、英國、日本、台灣的財產稅制
年的兩次工商業稅改後,最重要的仍屬1994年分稅制之實行,明確劃分了中央
財產稅的計稅依據有三種:土地面積、市場價值、其他價值概念(如帳面價值)。
4.財產稅收入主要用於為本地區提供公共服務,有利於形成「多徵稅、多提供公
2.地方政府可以做到對本地區的稅源實行嚴格監控,既實現稅收公帄,又提高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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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地方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 中央稅 地價格。
源劃分為:
分為所得稅、消費稅、財產稅三大類。
財產稅 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已廢除)、車船稅、船舶噸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已停徵)、遺產稅(尚未立法課徵) 固定資產投資方向稅(已停徵)、遺產稅(尚未立法課徵) 中央地方共享稅 增值稅(中央75%,地方25%)、資源稅(海洋石油資源稅歸中央,其餘部份歸地方)、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中央60%,地方40%)、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印花稅 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關稅、海關代徵進口消費稅、海關代徵進口增值稅、車輛購置稅、船舶噸稅 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農業稅、牧業稅 消費稅 增值稅、特種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筵席稅、屠宰稅 中國大陸現行已立法並施行徵收的稅共有25個稅目,依財政學上的分類可
產大量增加,且國民所得水準差距拉大,個人財產擁有的數量和價值懸殊,針對
此狀況,中國才先後開徵具代表性的財產稅。而至今中國大陸之土地仍為公有,
及地方之課稅權。由於中國大陸成立後,建立以公有制度為基礎的社會主義經濟
稅制財政管理體制的決定」,於1994年開始實施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將全國稅
實益。歷經改革開放不斷深化後,中國經濟情勢劇變,人民所得提高,非國有財
體制,財產幾乎全為政府所有,社會產品實施帄均分配,故並沒有實施財產稅之
非財政目標,主要再調節富人財產與收入,以縮小貧富差距,以及抑制城市的土
地方稅收的主要來源仍是工商稅收,對於財產稅的課徵主要在於達成社會目標而
中國大陸現行稅收制度依據國務院1993年12月頒布的「國務院關於實行分
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車船稅、屠宰稅、農業稅、牧業稅、耕地佔用稅、契稅、土地增值稅、筵席稅、-4-
大城市 中城市
使4)
課稅地區 (二)房產稅
分配機制。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
每帄方米應納1.5至30元 稅額 二、中國大陸各項財產稅之介紹
鎮和工礦區範圍內內資企業和個人課徵。
1.2至24元 中國大陸1986年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為現行對房屋
條例」,此為城鎮土地使用稅之法源。其課稅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
對屬於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國外僑民、港澳台同胞的房屋按照房價、地價
職能作用,增強中央的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國民
或租價向房地產所有人或使用人徵收。而房產稅主要是針對在城市、縣城、建制
是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計算征收。(土
對房屋課稅的法源之一,城市房地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
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國內外單位及個人。計算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的方法
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的發展等,以建立中央和省級政府之間明確和穩定的收入
其改革主要是為了理順中央與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更好地發揮國家財政的
地無法課稅,只對房屋課稅,於1988年9月27日發布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
課稅的法源。而過去從1951年至2009年所施行「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也為
一般人沒有土地所有權,只有土地使用權。故中國大陸現行的城市房地產稅對土
1982年中國大陸憲法第10條規定大陸土地所有權分為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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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 和工礦區 縣城、建制鎮0.9至18元 0.6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