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光明*创编 2024.03.07
**公司
欧阳光明(2024.03.07)
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仓库物品管理,明确物品出、入库手续及流程,保证物资库房管理的规范化和账物一致,根据公司管理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分公司)各库房。
第二章 库房管理职责
第三条 总公司、分店库房由总公司各部门、分店各部门自行管理,各部门负责人为仓管负责人。
第四条 库房管理职责 (一)库房安全管理职责
1. 库房是物资保管重地,除仓管负责人和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入仓的人员须有仓管负责人陪同,不得独自入仓。
3. 注意门锁安全,仓库钥匙不得随意交于他人。
4.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背包等物品入仓;禁止在仓库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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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仓库范围内不得生火,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 6.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并完善相关记录。
7. 仓库不得代存私人物品,也不得接收未经上级同意的其他部门或单位的物品存仓。
(二)库房清洁管理职责
1.仓管负责人在自己的管理范围内要勤于打扫、整理、保持库房干净整洁,每月检查并完善、留存相关记录。
2.库房周围不能堆放垃圾、杂品及其它废弃物。
3.库房物品要摆放整齐,经常擦拭货架,物品不能有落土、灰尘。
4.经常检查库存物品,防霉、防虫蛀、防异味。
5.经常清理库房死角,垃圾随时清扫,杜绝鼠、蚊、蝇等“四害”的滋生。
6.随着季节的不同,库房应配放相应的灭四害药剂。 7.最底层货架距地面不得低于15CM,货品均应上架保管、不能直接落地,应彻底防潮。物品之间间隔1cm,离墙2cm;轻的物品放置上层,重的放在中、下层。
(三)仓管负责人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
2.熟知库房货物的品名、数量、存放位置等,做到眼勤、手勤、笔勤,心中有数。
3.做好库房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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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5.按公司财务制度办理出、入库手续,出、入库物品要当场核实品名、规格、数量是否和“订货单”“送货单”相一致,在确认无误的情况下予以办理出、入库。
6.定期做好盘库工作,库存物品必须做到账物相符。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五条 采购程序
各部门、分店根据实际需求和现有库存,于每月15日前将欲申购物品书面清单交予采购部门,填写公司《物品申请购置计划单》(附件一)或分店《物品申请购置计划单》(附件二),报公
司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统一采购。 第六条 采购物品的择商和价格管理
(一)各部门对其申购计划、书面清单上的采购物品都应进行择商、确认和报价,并择选三家以上可供选择的供应商以供参考。 (二)各部门上报的申购清单后要认真归纳、分类整理。完成三方比价后,择优确定报价填写《比质比价汇总表》(附件三、
四),送领导审批。
(三)所有采购物品的择商报价,必须由财务管理部在充分准备掌握市场行情的条件下择优确定,使用部门有权了解所需物品的价格和提出质疑,并对所掌握的供应厂商及购物意向要主动通报财务管理部,可建议质优价廉服务好的供应厂商进行上报审批。
(四)所有供货商都必须签订供应合同。
第七条 采购审批
所有采购物品经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实施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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