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评审“说课讲课评课”
考核操作指引
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粤人社规〔2016〕5号)的要求,现就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制定如下操作指引。
一、考核内容
根据工作实际,说课讲课考核内容中的讲课可以评课代替。即既可组织“说课讲课”考核,也可组织“说课评课”考核,两者选其一。
二、考核组织
(一)考核工作办公室。市教育局组建高级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市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县(含区、县级市,下同)教育局组建中初级教师职称考核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县申报评审中级和初级教师职称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各地可根据实际,由教育部门的教研室(教研机构),或人事部门,或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牵头负责考核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事务。
考核工作办公室行文的公章可由教研室、评审委员会或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的公章代替。
(二)考核工作组。考核工作办公室可根据申报评审推荐人选、组织考核工作需要等因素设立数量不限的考核工作组。工作组以学科(专业)分别设置,原则上不设立跨学科的考核工作组。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原则上由考核工作办公室从评审委员库在库委员中产生,人数不少于3人。组成人员已取得教师职称原则上不能低于组织考核的职称等级。考核工作组组长由考核工作办公室统一指定。
考核工作组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委托考核。
1.申报初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原则上均可由考核工作办公室行文委托学校组织开展校内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可全部从校内教师中产生,产生办法经校领导集体决定。有条件的学校可按学科分别设置考核工作组;不具备条件的学校,也可组成跨学科的小组,但组成人员应不少于7人,且组成人员中最少有一人的学科要与推荐人选申报学科相同。
2.申报中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对规模较大、教学力量较强、人事管理较规范的学校,考核工作办公室可行文委托学校组织开展校内推荐人选的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组的组成人员可全部从校内教师中产生,产生办法和具体人选经校领导集体决定并报县教育局备案。考核工作组原则上按学科分别设置,个别教师人数较少或教学力量相对薄弱的学科,可邀请校外教师或从评委库中选定考核工作组人员。
3.申报高级教师评审的推荐人选考核工作,市教育局以县为单位分别组建各学科考核工作组进行考核的,属于直接组织工作范围,不属于委托关系。
三、考核程序
(一)业务培训。考核工作办公室(或学校)组织工作组组成人员学习国家和省的改革文件精神,以及水平评价标准、评审办法、考核办法等职称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二)考核时间和内容。
1.考核工作组提前3天与本学科被考核对象的单位联系,落实说课讲课(评课)考核的时间和地点,指定说课范围(不限于申报者现时教学课程),确定讲课或评课的方式。
2.确定采取讲课方式考核的,考核人员既可现场听课进行考核,也可由考核工作组指定讲课内容要求推荐人员即时讲课。
确定采取评课方式考核的,可组织推荐人员集中观看由教研部门统一提供的相同学科课堂录像,也可听取本校相同学科教师的即时授课。
(三)考核具体工作流程。
1.说课。申报者入场→申报者自我介绍并递交说课相关
材料→申报者限选课题说课(15分钟以内)→申报者退场→评委各自独立对申报者的说课打分。
2.评课。申报者统一听课或观看完整一节课课堂录像→申报者书面评课(20分钟以内)→申报者退场→评委各自独立对申报者的评课打分。
评课过程参照闭卷考试方式管理。考核工作组要做好课堂录像(视为试卷)的保密工作,申报者不得私带相关材料入场和互相沟通交流等。
3.讲课。
方式一:考核工作组指定讲课内容(选取申报者曾授课范围内)→申报者讲课(30至45分钟)→申报者退场→评委各自独立对申报者的讲课打分。
方式二:根据申报者的正常课堂教学安排,考核组人员到课堂听完整节课→评委各自独立对申报者的讲课打分。
4.形成考核意见。说课讲课(评课)结束后,考核工作组汇总评分→集体讨论后形成书面评价意见→每位成员在书面评价结论上亲笔签名。
四、有关要求
1.考核工作组对个人的考核意见原则上要在考核当天形成考核意见(结果),并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说课讲课(评课)考核工作应于评审材料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前完成。
2.考核工作参照评审工作的纪律要求。考核组成员应严格遵守考核纪律,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原则,认真
履行职责,不得事前或事后向外透露考核组成员身份,不得泄漏考核过程中的讨论、表决情况,不对外接受考核情况的查询,没有向单位领导汇报考核评审情况的义务等。对违反相关纪律及规定者,按照职称评审纪律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五、考核评分参考材料
1.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考核评分表(附件1)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课考核评分表(附件2)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考核评分表(附件3) 4.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说课讲课(评课)考核汇总表(附件4)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