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二、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调整《激励计划》中相关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4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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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园 郭冬梅 张玉兵
2021年6月4日
002866传艺科技:监事会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