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八条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
高层管理组织的基本结构为两部分,高层决策层与高层管理委员会。
公司的高层管理委员会有:产品与技术战略发展规划委员会,财经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
高层管理任务
高层决策层负责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定公司未来的使命、战略与目标,确保公司的生存,推动公司持续成长。
高层管理委员会是高层决策的参谋机构和政策制定机构。负责制定战略规划和基本政策,以及审批规划和政策的实施方案。高层管理任务应以项目形式予以落实。
高层管理项目
高层管理项目立项原则,第一,对企业生存和成功极端重要,并且只有高层管理才能做的特殊任务,第二,对整体状态改观具有普遍意义,并且高层管理可以作出最后决策的特殊事情。
高层管理项目完成后,形成具体计划和制度,并入某职能部门的职责。 决策制度
我们遵循民主决策,权威管理的原则。
公司总裁是最高决策者,拥有最终决策权。高层重大决策须经高层管理委员会充分讨论,决策的依据是公司的宗旨、目标和基本政策;决策的原则是,从贤不从众。
各部门首长在其职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对决策后果承担个人责任。另一方面,各部门首长隶属于各个专业协调委员会,这些委员会议事而不管事,负有监督权,形成决议后由各部门首长去执行,以防止在一长制中的片面性。
高层管理者行为准则
高层管理者应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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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坚持公司利益高于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 2. 为公司的未来和重大经营决策承担个人风险。 3. 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 4. 不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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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基本人事政策
一、 基本人事准则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四条
基本目的
公司的可持续成长,从根本上靠的是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议。因此,人事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一支宏大的高素质、高境界和高度团结的队伍,以及创造一种自我鼓励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为公司的快速成长和高效运作提供保障。 基本准则
公司全体员工无论职位高低,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人事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公正、公平和公开。 公正
共同的价值观是我们对员工工作态度作出公正评价的准则;对每个员工提出明确的挑战性目标与任务,是我们对员工的工作成果作出公正评价的依据;员工在完成本职工作中表现出的能力和潜力,是比学历更重要的评价能力的公正标准。 公平
公司推行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我们鼓励每个员工在真诚合作与责任承诺基础上,展开竞争;并为员工在工作中的竞争和晋升,提供公平的机会与条件。每个员工应依靠自身的努力与才干,争取公司提供的机会;依靠工作本身和自学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依靠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满足自己的成就愿望。我们从根本上否定评价与价值分配上的短视、攀比与平均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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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七条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九条
公开
我们认为,遵循公开原则是保障人事政策和人事管理的公正和公平的必要条件。公司重要政策与制度的制定,均要以公开的方式,充分征求意见与协商。为了提高制度执行上的透明度,在保守经营秘密与尊重人格的前提下,公开或个别公开制度执行的结果和依据,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普遍的遵守,使员工的权利得到制度性保障。公司从根本上否定无政府、无组织、无纪律的个人主义行为。
人力资源管理体制
我们不搞终身雇佣制,但这不等于不能终身在公司工作。我们主张自由雇佣制,但不脱离中国的实际。
内部劳动力市场
我们通过建立内部劳动力市场,在人事管理中引入竞争和选择机制。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和外部劳动力市场的置换,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激活沉淀层,并使人适合于职务,使职务适合于人。
人事管理责任者
人事管理不只是人事管理部门的工作,而是全体管理者的职责。各级管理者有责任记录、掌握、指导、支持、协调、评价、约束与激励下属人员的工作,负有促进下属人员的合作与帮助其成长的责任。下属人员才干的发挥与整体素质的提高,是决定管理者的升迁与人事待遇的重要因素。
二、
员工的义务和权利
员工的义务
我们鼓励每个员工对组织目标与本职工作的主人翁意识与行为。员工有义务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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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实事求是地揭露管理中的弊端与错误行为;并允许员工在紧急情况下便宜行事,为公司把握机会,躲避风险,以及减轻灾情作贡献。但是,在这种情况下,越级报告者或便宜行事者,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责任。
坚守本职与协作
每个员工首先要通过干好本职工作为整个组织目标和他人工作做贡献。坚持职责间的制约关系,避免越俎代庖,避免为他部门、他职务推卸责任提供条件,有节制地暴露因职责不清所掩盖的管理漏洞与问题。同时,每个员工应努力扩大职务视野,深入领会组织目标对自己的要求,养成为他人作贡献的思维方式,深化协作水平,提高协作技巧。
员工的权利
为了实现人事管理目的,确保基本人事准则的贯彻,每个员工都拥有以下基本权利,即咨询权、建议权、申诉权与保留意见权。 咨询权
每个员工,在确保工作或业务顺利开展的前提下,有权利向上司提出咨询,了解某项人事决策对自己做好工作与承担职务的意义与关系。上司有责任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 建议权
每个员工对公司经营与管理的决策形成过程,具有建议权;对改善经营与管理工作具有合理化建议权。任何上司都要在制定决策时,主动向关键员工提出征询,都要倾听下属员工的建议,并予以评价或答复。
申诉权
下属有权对认为不公正的处理,向直接上司提出申诉。申请必须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提出;不得越级申诉,不得影响本职工作或干扰组织的正常运作。直接上司对任何下属员工的申诉,都必须尽早予以明确的答复,并将申诉和答复呈递自己的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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