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孔子的孝道思想(一)
论文关键词:孔子孝道思想价值
论文摘要:孔子孝道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孔子孝道的核心内容是“仁”,是以人为本的爱心。孔子的孝道理论包括六个方面:敬养论;无违论;谏诤论;不远游论,回报论;孝慈论。马克思指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人有孝心,社会就能更加和谐安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许多有识之士相继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传统孝道,而传统孝道又是以孔子的孝道思想为基础。因此,对孑L子的孝道思想,应给予应有的重视。 一、以人为本的孝道思想
孔子孝道的核心是仁,它的具体内容是指以人为本的爱心。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人有了孝心,社会就能更加和谐安定。
《论语》中说:“其为人也孝弟(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悌)者其为仁之本与?”也就是说,凡是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人,很少会有去冒犯上级和冒犯公众崇尚的法律准则与道德规范,更不会去阴谋制造恐怖动乱,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利益。有德行的正人君子,都非常重视做人的根本,根本牢固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也就建立起来了。而孝顺父母,尊敬兄长,就是做人的根本。
孔子把孝弟(悌)定位为做人的根本,可以说是孔子对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一个重要理论贡献。因为它不仅把理智诉诸于感情,形成了以“合乎情理”、“合情合理”来规范人的言行,同时也把个人与他人、下级与上级、个人的言行与整个社会的安危,都直接联系起来了,而且还把以“仁”(或“人”)为本的根基,建立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日常关系之上,让人们在家庭中培养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巩固和强化做人的根本,从而在和谐家庭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去和谐社会上的人际关系。这一理念,在当时无疑是有积极意义的。在今天,也仍然可以促进社会法制的更加人性化,亲情化,使法制与德治达到高度的和谐与统一,人民群众的道德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意义是十分巨大的。近年来倍受人们赞誉的田世国为母献肾,洪战辉带妹求学等感人事迹.可以说都是以人为本的传统孝道精神在新时代的升华。 二、和谐社会的孝道思想 孔子生活在礼崩乐坏、诸侯混战的春秋时代,他的以人为本的孝道思想不单对协调当时的人际关系,缓和当时的社会矛盾有着积极意义,就是在今天,读起来也依然感到十分亲切新鲜。他的至理名言中,依然放射着博大精深的思想火花,对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1.教养论
所谓敬养是讲子女对父母的瞻养,要建立在真诚尊敬的基础上,否则,与养狗养马一样。 《论语·为政第二》中记载:“子游问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这段话.主要是表述孑L子对当时流行的、认为能供给父母饮食就算是孝顺说法的批评,并提出他的孝道标准:敬养。他认为侍奉父母与饲养家畜、宠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有没有一个“敬”字。侍奉父母离开真心的尊敬,就不能算作孝。也就是说,侍奉父母除了经济上的瞻养、生活上的照料之外,还应该有以敬爱为前提的精神上的慰籍。
恒这种精神上的慰籍,不是抽象的。表现在言语态度上,就是处处事事和颜悦色,使父母感到高兴。那些有事积极替父母操劳,有了好的酒饭,先请父母享用,就是对父母说话态度不好,不给好的脸色看,使父母心里不舒畅,不愉快,也不能算作孝顺;表现在实际行动上,就是要自爱自强,积极上进,事业有成,为社会多作贡献,使父母由衷感到欣慰才是孝顺。那些轻率地登高临深,损伤自己的身体,甚至酗酒、赌博、嫖娼、吸毒、违法犯罪、伤害父母慈爱之心.都是对父母的大不孝。所以,孔子提出的敬养论无论过去和现在都有着它深刻
的社会内容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2.无违论
无违,是指子女对父母有益的教导要听从。对父母生前的孝敬和死后的埋葬与祭祀,都要严格按照礼仪制度办事。 《论语·为政第二》中说:“孟懿子问孝”。子日:“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日:“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日,无违”樊迟日:“何谓也?”子日:“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孟懿子是鲁国大夫孟献子的儿子,孟献子临终嘱咐他去向孔子学习礼仪。这段话,就是记述他在学习期间向孔子的请教。
这段话的关键词是“无违”。一般说来,“无违”就是“听话”,即子女要听父母的话。因为家庭中的子弟,对父辈来说,都是缺乏生活经验、生产经验和社会经验的青少年。他们在步人社会的时候,迫切需要富有经验的父辈来指导和教育,有了这种指导和教育,可以使他们在各项活动中少犯错误、少走弯路和少出事故。因此,孔子的“无违”,就是勉励孟懿子不要辜负父亲临终的教导,努力学习礼仪,谦虚谨慎地听取师长的善言教诲,从而增长自己的知识、才干,更好地继承父亲的爵位。正因为孟懿子不是个普通青年,而是有继承大夫爵位的特殊身份,所以孔子才在跟樊迟的谈话中特别强调礼仪的等级,目的是告诫孟懿子在祭祀等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孟孙氏的大夫级别的礼仪规格办事。不要象鲁国其他大夫那样,越级僭位用诸侯、天子的礼制仪仗进行祭祀。至于平民百姓的丧葬祭祀,孔子也是主张按礼仪规矩办事的。《论语·宪问第十四》中记载,孔子的朋友原壤,母亲死了,请孔子帮忙祭祀,而原壤却站在母亲的棺材上唱歌。孔子非常生气,过了许多年之后,还严厉地批评他并且用拐杖打他的小腿,可见孔子对非礼行为的深恶痛绝。总之,孔子无违论的基本思想是追求在家庭和谐基础上,使社会更加有序,社会上的恶性事故更加减少以至消弥,其意义与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近代有些学者,以为“无违”就是绝对服从父母的意志,就是“唯父命是从”,甚至把宋明以来一些业儒提出的“父叫子亡,子不能不亡”等封建专制理论,都归到孔子“无违”的名下,实际上是一种误解,我们应该把二者区别开来。 3.谏诤论
孔子认为:子女对父母错误的正确态度是谏净,但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谏,就是陷父母于不义。 《论语·里仁第四》中说:“子日: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孔子说:遇到父母有了过错的时候,子女要态度和霭地委婉地微言相劝,如果他们不听、自己的意见遭到拒绝,也要恭恭敬敬,不要顶撞父母,惹他们生气。父母错怪了自己的时候,要多加忍耐,任劳任怨,不忌恨父母。
孔子主张给父母提意见要讲究方式方法。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父母不接受的时候,子女是不是就应该惟命是从呢?惟命是从是不是孝顺呢?这段话里孔子没有讲明,但他是反对惟命是从的。《孝经》中曾记载曾子问孔子说:“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孔子非常生气地批评道“是何言与?是何言与?”而且指出:“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令,又安得为孝乎?”显然,孔子在强调子女对父母的错误不仅要直言敢谏,及时地给以批评,而且要批评到父母高兴地接受意见,改正错误为止。子女要使父母明白,谏净是维护和挽救父母的尊严与人格,不是对父母的不孝,而是真正的对父母的大孝行为。其结果是让父子两代以及整个家庭,在新的基础上更加和谐一致,自然也减少和化解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因素。所以,孔子的孝道是有原则的,是以是非、善恶、荣辱、廉耻…为核心的,抛开法律,只讲亲情,对父母惟命是从,不能算是孝子至于《论语·子路第十三》中所说,父子有过或有罪时,要”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互相包庇,互作伪证的错误言论,是孔子孝道论中的糟粕,理应给予抛弃与剔除。
4.不远游论
孔子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第四》)是农耕社会解决家庭养老问题的一个重要理念和行之有效的办法。它的主要精神是强调子女要关心年老的父母,并不是要所有子女都寸步不离地围着父母团团转。
在传统的农耕社会中,家庭是基本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父母年老体衰、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生活不能自理的时候,迫切需要子女在经济上和人力上给以照料与护理。而子女却远走他乡,不知到了何方,那么父母的养老就失去了依靠,而且无处投奔,如果很多人家都如此,势必会使大量的老年人流落街头,给社会造成巨大的压力。孔子以孝为内涵的“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就是为适应这种经济基础的需求而产生出来的理论思想,它把这一重大的社会矛盾,分散在各个家庭之中,利用家庭的经济资源和人力资源(即以家庭养老方式),给以较妥当地化解了。同时,这一理念也成为支持与保障家庭养老的理论依据,并直接影响到后世法令的制定。汉代以来,历朝的一些律令中,对凡需瞻养父母老者的后辈子女官府还可以减免他们的徭役赋税,有罪的甚至可以减轻刑罚,民间流传的“孤子不当兵”等说法,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