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编号:ZY-校准细则-2019063
专用玻璃量器校准细则
2019-09-01批准 2019-09-01实施
计量检测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编号:ZY-校准细则-2019063
1 依据
JJG10-2005专用玻璃量器检定规程。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海水溶解氧滴定管、微量吸管、奥氏吸管、比色管、离心管、刻度试管、血糖管和消化管等专用玻璃量器的校准。 3 校准方法及数据处理 3.1校准环境
室温(20±5)℃,且室温变化不得大于1℃/ h 。水温与室温之差不得大于2℃。 3.2校准用仪器设备
3.2.1标准器:型号为AL204-IC的电子天平。
3.2.2配套设备:型号为SE7-2的电子秒表和型号为(0~50)℃的玻璃液体温度计。 3.3 外观
用目力观察,可借助放大镜和钢直尺游标卡尺进行。玻璃量器不允许有影响计量读数及使用强度等缺陷,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分度线与量的数值应清晰、完整、耐久,具体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玻璃量器的口应与玻璃量器轴线相垂直,口边要平整光滑,不得有粗糙处及未经熔光的缺口。滴定管和吸量管的流液口,应是逐渐地向管口缩小,流液口必须磨平倒角或熔光,口部不应突然缩小,内孔不应偏斜等。 3.4 容量示值
专用玻璃量器采用衡量法检定。各种玻璃量器容量检定操作步参照检定规程6.4.7条款 。
容量检定前须对量器进行清洗,清洗的方法为:用重铬酸钾的饱和溶液和浓硫酸的混合液(调配比例为1∶1)或20%发烟硫酸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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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清洗。然后用水冲净,器壁上不应有挂水等沾污现象,使液面与器壁接触处形成正常弯月面。清洗干净的被检量器须在检定前 4h放入实验室内。 3.7校准结果的处理
经校准的玻璃量器出具校准证书并给出测量结果。 3.8 校准周期
玻璃量器的检定周期为 3 年,其中无塞滴定管为 1 年。 4 证书
校准后的专用玻璃量器,填发校准证书,校准证书内容应排列有序、清晰,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标题:校准证书; 2)校准实验室名称及地址; 3)证书编号、页码及总页数; 4)委托方的名称及地址; 5)被校准仪器:
6)被校准仪器的生产厂、型号规格及编号; 7)校准地点及日期;
8)校准人员姓名、签名,主管人员职务、姓名及签名; 9)环境温度、湿度情况; 10)校准结果;
11)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 12)复校时间间隔的建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校准细则由化学室编写 审核: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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