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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幸福的心理学思考
作者:陆春庚
来源:《中国教师》2009年第16期
每个人都希望得到幸福,都会不断地追求幸福。费尔巴哈说:“生活和幸福原来就是一个东西。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1]教育是为人类谋福利的事业,教育的应然追求是人的幸福。没有幸福感的教师就不会有学生的幸福和对教育本真追求的实现。[2]遗憾的是,很多教师缺乏职业幸福的体验与感受,觉得从事教师职业没有多大意思。究竟什么是幸福?如何唤醒教师的幸福感受?本文试从心理学的角度,谈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教师职业幸福的含义
幸福是一个人言人殊的话题,不同的教师必然有不同的看法,但对幸福的渴望却是人人相同的。幸福是善待自己的普遍原则,是一种主观心理体验。教师的职业幸福是指教师在教育活动过程中的稳定的、和谐的、自由的愉悦状态。 1. 一种愉悦的心理体验
是否幸福并不依赖于他人或外界的准则,而是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3]教师的职业幸福是教师感知到教育的乐趣,体验到“桃李满天下”的那种快乐、满足的心理状态。 2. 一种乐教的职业境界
当教师将职业角色纳入生命体验时,教育就成了生活享受,而不是谋生的手段。这时候,教师就会把职业当成了自己的事业来追求,就会积极主动地去创造、去热爱学生、去钻研教育教学技能。乐教的职业境界会使教师体验到3种快乐:一是自己生命智慧得以延续之乐;二是学生认同之乐;三是自我完善之乐。 3. 一种创造幸福的过程
教育的过程是教师引领学生求真、求善、求美的过程,它既是教师感受幸福的过程,也是教师创造幸福的过程。职业幸福是一种生存状态,需要教师不懈地去努力创造。用创造的态度对待教育,才能在重复的教育活动中获得生命的发展和专业的提高,才能体验教育的意义,享受教育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