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情况自检自查报告
20**年1-11月我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349.5万元,同比增长22.41%;
批发业销售额90350.9万元,同比增长27.2%,限额以上批发业销售额29873万元,同比增长42.6%;零售业销售额209128.1万元,同比增长28.7%,限额以上零售业销售额134265.7万元,同比增长36.8%;住宿业营业额11832.1万元,同比增长35.5%,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10390.2万元,同比增长38%;餐饮业营业额43857.8万元,同比增长22.4%,限额以上餐饮业营业额1460.8万元,同比增长153.74%。预计全年可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8732.5万元,预计增速22.5%。各项指标数将于12月全部完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配合县统计局,协调好限额以上企业每月按时上报统计数据,做好社会消费品批零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二是做好限额以上企业纳规工作,加强与县统计局、工商局、国税局等部门协作,对全县注册的工商个体户和法人公司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纳规,全年申报企业17家,目前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纳入统计范畴;三是加强社会消费品零售的调研工作。对限额以上企业各月上报的情况和市县下达的任务,及时有效地组织对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调研,并根据实际提出合理意见,督促企业上报数据要如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四是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市场管理,保障市场有效供应,做好全方位做好价格监测,强化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监督检查,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按照大市场、大流通、大商贸的要求,发挥优势,突出特色,科学配套商贸服务项目和设施,促进商品流通市场良性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困难。限额以上纳规企业由于没有健全的考核机制及税收因素的影响,出现瞒报、漏报,甚至不报的情况,特别是限额以上批发业只有3家,受市场影响上报数据波动大,餐饮业达到纳规要求企业少,达到要求的又不愿意纳规,没有做到应统尽统,不能全面反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真实状况。
二是监管经费紧张。市县没有预算社会消费品零售统计经费,商务局不能对限额以上企业进行考核、督促,造成对限额以下企业管理困难。
三是市场监管机构人员少、交通工具投入缺乏,监管困难大。
三、下步工作安排20**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开展机关整治活动年为契机,以建设“服务型”机关为目标,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认真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地促进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政务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增强工作的规范性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坚持“依法公开、真正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目标责任、强化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和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实施,着力构建强有力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体系。
1、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由钟作光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领导为副组长,下属单位领导和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体系,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2、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半年召开一次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对前半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后半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月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每星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有关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及时的研究和部署。
3、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一是信息上报制度。要求局属各单位、股室每月向局办公室上报2条以上工作信息,每位工作人员每月上报1条以上本职工作信息,做到每天在局网站发布至少1条信息。二是内容审核制度。凡是需要在政务公开栏和我局网站公开的内容,一般事项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重大事项报主要领导审核,
经审核同意后才能公开。三是档案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网站建设和维护,并做好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档案资料管理,使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是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实行政务公开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举报投诉机制,提高办事效率,讲求服务质量。
一是做好限额以上企业纳规工作。2013年预计纳规7家,主要是温州商贸城、曲靖河林商贸有限公司、XX县金河工贸有限公司、XX县金江酒楼、圣邦新城购物中心、XX县易品购物中心、云南力帆骏马车辆有限公司陆良经营部。
二是加强对社会消费品销售企业的调研,协调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统计局、税务局、销售企业特别是限额以上纳规企业的关系,努力做好2013年度社会消费品零售企业的纳规和统计上报工作,特别是批发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纳规工作,积极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