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学复习资料
一、 名词解释
1、金融市场:指以金融资产为交易对象形成的供求关系及其机制的总和。
2、金融资产: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
3、投资基金:是向公众出售其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资金,并将所获资金分散投资于多样化证券组合的金融中介机构。
4、货币市场:指以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下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5、资本市场: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 6、黄金市场:指集中进行黄金买卖的交易中心或场所。
7、外汇市场:狭义的指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同一市场各银行的交易、中央银行与外汇银行之间的交易以及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外汇交易活动。广义的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及客户组成的外汇买卖、经营活动的总和。
8、衍生金融工具:指由原生性金融产品或基础性金融工具创造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
9、直接金融市场:指资金需求者直接从资金所有者那里融资的市场,一般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的融资市场。
10、间接金融市场:是以银行等信用中介机构作为媒介来进行资金融通的市场。
11、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和一级市场,指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市场。
12、二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和次级市场,指证券发行后,各种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买卖流通所形成的市场。
13、包销:指金融资产的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有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商定条件把全部证券承接下来负责对公众销售。
14、代销:是发行人自己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只将公开销售事务委托给投资银行等办理的一种方式。
15、公开市场:指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通过众多的买主和卖主公开竞价而形成。 16、有形市场:指有固定交易场所的的市场,一般指证券交易所等固定的交易产地。 17、无形市场: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总称。 18、国内金融市场:指金融交易的作用仅限于一国之内的市场。
19、国际金融市场:是跨国界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国际交易的场所。 20、金融市场的聚敛功能:指金融市场具有聚集众多分散的小额资金成为可以投入社会再生产地资金的能力。
21、资产证券化:指把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金融机构的一些长期固定利率放款或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的集中及重新组合,以这些资产作抵押来发行证券,实现相关债券的流动化。
22.金融工程:指将工程思维引入金融领域,综合采用各种工程技术方法(主要有数学建模、数值计算、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设计,开发新型的金融产品,创造性的解决金融问题。 23、套期保值者:指利用金融市场转嫁自己承担的风险的主体。 第二章
1、同业拆借市场:也称同业拆放市场,指金融机构之间以货币借贷方式进行短期资金融通市场。 2、回购市场、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市场。
3、回购协议:指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商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从而获取即时可用资金的一种交易行为。
4、商业票据:是大公司为筹措资金,以贴现方式出手给投资者的一种短期无担保承诺凭证。 5、出票: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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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承兑: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7、倍数:以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认为目的的票据行为。
8、贴现:汇票持有人为取得现款,将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贴付自贴现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的利息向银行或其他贴现机构所做的汇票转让。
9、转贴现:指办理贴现业务的银行将其贴现收到的未到期票据,再向其他银行或贴现机构进行贴现的票据转让行为,是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 10、再贴现:指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汇票想中央银行再次贴现的票据转让行为。 11、短期政府债券:是政府部门以债务人身份承担到期偿付本息责任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务凭证。
12、共同基金:指将众多的小额投资者的资金集合起来,由专门的经理人进行市场运作,钻去收益后按一定得期限及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 第三章
1、股票:是投资者向公司提供资本的权益合同,是公司的所有权凭证。 2、剩余索取权:指股东索取公司对债务还本付息后的剩余收益的权利。 3、剩余控制权:表现为合同所规定的经理职责范围之外的决策权。
4、股票的一级市场:也称为发行市场,指公司直接或通过中介机构向投资者出售新发行的股票所形成的市场。
5、股票的二级市场:也称交易场所,是投资者之间买卖已发行股票的场所。
6、证券交易场所:是由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为证券的集中交易提供固定场所和有关设施,并制定各项规则以形成合理价格和有条不紊秩序的正式组织。
7、公司证券交易所:是由银行、证券公司、投资信托机构及各类公营、民营公司等共同投资入股建立起来的公司法人。
8、会员制证券交易所:是以会员协会形式成立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主旨。 9、股票的上市: 指赋予某种股票在某个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的资格。
10、做市商交易制度:也称报价驱动制度,在此制度下,证券交易的买卖价格均由做市商给出,买卖双方并不直接成交,而向做市商买进或卖出证券。 11、竞价交易制度:也称委托驱动制度,,。在此制度下,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交易,由交易中心进行撮合成交。
12、市价委托:指委托人自己不确定价格,而托经济人按市面上最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 13、限价委托: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按他规定的价格,或比限定价格更有利的价格买卖证券。 14、停止损失委托|:是一种先执行的市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经纪人在证券价格上升到超过指定价格时按市价买进证券,或在证券价格下跌或低于指定价格时按市价卖出证券。
15、停止损失限价委托:是停止委托和限价委托的结合。当时价达到指定价格时,该委托就自动变成限价委托。
16、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和保证金交易,指证券买者或卖者通过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得到证券经纪人的信用而进行的证券买卖。
17、保证金购买:又称信用买进交易,指对市场行情看涨的投资者交付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由经纪人垫付其余价款为他买进证券。
18、卖空交易:又称信用卖出交易,指对市场行情看跌的投资者本身没有证券,就向经纪人交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借入证券,在市场上卖出,并在未来买回该证券还给经纪人。 19、场外交易:在证券交易所之外的股票交易活动。
20、债券:指投资者向政府、公司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的债权债务合同。
21、政府债券:指中央政府、政府机构或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以政府信誉为保证,通常无需抵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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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公司债券:是公司为筹集营运资本二发行的债券。
23、信用债券:是完全凭借公司信誉,不提供任何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 24、抵押债券:是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一种公司债券,也称固定公司抵押债。 25、担保信托债券:是以公司特有的各种动产或有价证券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公司债券,也称流动抵押公司债。
26、设备信托证:指公司为了筹资购买设备并以改设备为抵押品而发行的。 27、固定利率债券:指事先确定利率,,每半年或一年付息一次或一次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28、浮动利率债券:是在某一基础利率之上增加一个固定的溢价,以防止未来市场利率变动可能造成的价值损失。 29、指数债券:是通过将利率与通货膨胀率挂钩来保证债权人不至于因物价上涨而遭受损失的公司债券。
30、零息债券:即以低于面值的贴现方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现,不再另付利息的债券。
31、可赎回债券:指公司债券附加早赎和以和以偿新旧条款,允许发行公司选择于到期日之前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
32、金融债券: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33、发行合同书:也称信托契据,是说明公司债券持有人和发行债券公司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 34、否定性条款:指不允许或限制股东做某些事的规定。 35、肯定性条款:指公司应履行某些责任的规定。
36、定期偿还:指经过一定期限后,每过半年或一年还一定金额的本金,到期时还清余额。 37、任意偿还:指债券发行一定时间后,发行人可以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部。
38、投资基金:指通过发行基金券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业管理人员分散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者的一种投资制度。
39、公司型基金:依据公司法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基金。
40、开放型基金:指基金可以无限地向投资者追加发行股份,并且随时准备赎回发行在外的基金股份。
41、封闭型基金:指基金股份总数一定,切在规定封闭期限内投资者不得向基金管理公司提出赎回,而只能寻求在二级市场挂牌转让。
42、偿还基金债券:指要求发行公司每年从盈利中提存一定比例存入信托基金,定期偿还本金,即从债券持有人手中购回一定量的债券。
43、可转换债券:指公司债券附加可转换条款,赋予债券持有人按预先确定的比例转换为该公司普通股的选择权。
44、收入型基金:是以获取最大的当期收入为目标的投资基金。 45、成长型基金:是以追求资本的长期增值为目标的投资基金。
46、平衡型基金:是以净资产的稳定、可观的收入及适度的成长为目标的投资基金。
47、国内基金:是只把资金投资于国内有价证券,切投资者多为本国公民的一种投资基金。 48、区域基金:是把资金分散投资于某一地区各个不同国家资本市场的投资基金。
49、衍生基金和杠杆基金:即投资于衍生金融工具,包括期货、期权、互换等并利用其杠杆比率进行交易的基金。
50、对冲基金:又称套期保值基金,是在金融市场上进行套期保值交易,利用现货市场和衍生市场对冲的基金。
51、套利基金:是在不同金融市场上利用其价格差异低买高卖进行套利的基金。 第四章
1、外汇: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具体包括外国货币、外币支付凭证和特别提款权。
2、汇率:指两种不同货币之间的折算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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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折算应付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的汇率标价法。 4、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折算应收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标价法。 5、外汇市场:指各国中央银行、外汇银行、外汇经纪人和客户组成的买卖外汇的交易系统。 6、外汇银行:又叫外汇指定银行,指经过本国中央银行批准,可以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7、外汇经纪人:指介于外汇银行之间、外汇银行和其他外汇市场参加者之间,为买卖双方接洽外汇交易而赚取佣金的中间商。
8、即期外汇交易:又称现汇买卖,是交易双方以当时外汇市场的价格成交,并在成交后的两个营业日内办理有关货币收付交割的外汇交易。
9、电汇:即汇款人用本国货币向外汇银行购买外汇时,该行用电报或者电传通知国外分行或代理行立即付出外汇。
10、信汇:指汇款人用本国货币购买外汇时,有银行开具付款委托书,用航邮方式通知国外分行或代理行办理付出外汇业务。
11、票汇:指外汇银行开立由国外分行或代理行付款的汇票交给购买外汇的客户,由其自带或寄给国外收款人办理结算的方式。
12、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先签订合同,规定买卖外汇的数量、汇率和未来交割外汇的时间,到了规定的交割日期买卖双方再按照合同规定办理货币收付的外汇交易。 13、固定交割日的远期交易:即交易双方事先约定在未来某个确定的日期办理货币收付的远期外汇交易。 14、选择交割日的远期外汇交易:指主动请求交易的一方可在成交日的第三天起至约定的期限内的任何一个营业日,要求交易的另一方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远期汇率办理货币收付的远期外汇交易。
15、掉期交易:又称时间套汇,是同时买进或卖出相同金额的某种外汇,但买和卖的交割期限不同的一种外汇交易。
16、讨回交易:是指套汇者利用不同地点、不同货币在汇率上的差异进行贱买贵卖,从中套取差价利润的一种外汇交易。
17、套利交易:又称利息套利,指套利者利用不同国家或地区短期利率的差异,简化资金从利率低的国家或者地区转移到利率较高的国家或地区,从中获取利息差额收益的一种外汇交易。 第五章
1、收入资本化:任何资产的内在价值取决于该资产预期的未来现金流现值。
2、贴现债券:又称零息债券。是一种以低于面值的贴现方式发行,不支付利息,到期按债券面值偿还的债券。
3、直接债券:又称定息债券或固定利息债券,它按照票面金额计算利息,票面上可附有作为定期支付利息凭证的息票,也可不附息票。
4、统一公债:是一种没有到期日的特殊的定息债券。 5、可赎回条款:指在一定时间内发行人有权赎回债券。 6、再融资:指放弃高息债券,以低息债券重新融资的行为。 7、债券的流通性:指债券投资者手中债券变现的能力。
8、债券的违约风险:指债券发行人未履行契约规定支付的债券本金和利息。给债券投资者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9、马考勒久期:用加权平均数的形式计算债券的平均到期时间。 10、债券的凸度:指债券的价格变动度与收益率变动关系的幅度。
11、免疫技术:指投资者或金融机构用来保护他们的全部金融资产免受利率波动影响的策略。 第六章
1、股息贴现模型:收入资本化法应用于普通股价值分析中的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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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部收益率:当净现值等于零时的一个特殊贴现率。
3、通胀中性:即假定所有的变量都是实际变量,从而依这些变量所得的股票价值不受通货膨胀的影响。 第七章
1、金融远期合约:指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按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金融资产的协定。
2、多方:在合约中规定在将来买入标的物的一方。 3、空方:在合约中规定在将来卖出标的物的一方。 4、交割价格:合约中规定的未来买卖标的物的价格。
5、远期利率协议:指买卖双方同意从未来某一商定的日期开始在某一特定时期内按协议利率借贷一笔数额确定、以具体货币表示的名义本金的协议。
6、远期外汇合约:指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时间按约定的远期汇率买卖一定金额的外汇的合约。 7、远期汇率:指两种货币在未来某一日期交割的买卖价格。
8、远期外汇综合协议:指双方约定买房在结算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结算日直接远期汇率用第二货币向卖方买入一定名义金额的原货币,然后在到期日再按合同中规定的到期日直接远期汇率把一定金额原货币出售给卖方的协议。
9、金融期货合约:指协议双方同意在约定的将来某个日期按约定条件买入或卖出一定标准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协议。
10、金融互换:指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按商定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交换一系列现金流的合约。 11、平行贷款:指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母公司分别在国内向对方公司在本国境内的子公司提供金额相当的本币贷款,并承诺在指定到期日各自归还所借货币。
12、背对背贷款:指两个国家的母公司直接贷款,贷款币种不同但币值相同, 贷款日期相同,各自支付利息,到期各自偿还原借款货币。
13、利率互换:指双方同意在未来的一定期限内根据同种货币的同样名义本金交换现金流,其中一方的现金流根据浮动利率计算,而另一方的现金流根据固定利率计算。
14、货币互换:是将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与另一货币的等价本金的固定利息进行交换。 15、基差: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之差。
16、远期价格:使得远期合约价值为零的交割价格。 第八章
1、金融期权:指它的持有者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
2、看涨期权:指赋予期权买者购买标的资产权利的合约。 3、看跌期权:指赋予期权买者出售标的资产权力的合约。 4、欧式期权:指它的买者只能在期权到期日执行期权。
5、美式期权:指允许它的买者在期权到期前的任何时间执行期权。
6、期权的内在价值:是0与多方行使期权时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的贴现值的较大值。
7、期权的时间价值:指在期权尚未到期时,标的资产价格的波动为期权持有者带来收益的可能性所隐含的价值。
8、权证:指发行人与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契约。
9、认购权证:它赋予权证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价格向发行人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的权利。 10、认沽权证:它赋予权证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的价格向发行人出售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的权利。
11、可转换债券:是以公司债券为载体,允许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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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股票的金融工具。
12、赎回条款:指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企业可以在债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赎回债券的规定。
13、回售条款:当发行公司的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股价格并达到某一幅度时,债券持有者有权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将所持债券卖给发行公司的规定。 第九章
1、资产证券化:指把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如金融机构的一些长期固定利率放款或企业的应收账款等通过商业银行或投资银行的集中及重新组合,以这些资产作抵押来发行证券,实现相关债券的流动化。
2、抵押支持证券:是以各种抵押债权作为支持的证券的统称。
3、抵押过手证券:是将一个或一个以上抵押贷款集合起来建立一个抵押池并出售该抵押池的参与凭证形成的。
4、CMO:又称多级质押支持债券:是以抵押过手证券或抵押贷款本身的现金流为基础发行的一种衍生债券。 第十章
1、年金:指在一段固定时期内有规律地收入固定金额的现金流。 2、到期收益率:只来自于某种金融工具的现金流的现值总和与其今天的价值相等时的利率水平。 第十一章
1、效率市场:如果一个资本市场在确定证券价格时充分、正确地反映了所有的相关信息,则这个市场是有效的。
2、一月异常:指一月份存在大量的异常收益现象。
3、月份效应:指市场的交易量和证券价格的累计效果一般发生在前半月的现象。 4、周末效应:指周末收盘到周一开盘之间一般是负收益的现象。
5、周内交易日内效应:指周一的市场平均收益为负值,而每周其他四天的平均收益则为正值的现象。 第十二章
1、金融市场的风险:指金融变量的各种可能值偏离其期望值的可能性及幅度。 2、货币风险:又称为外汇风险,指汇率变动所产生的风险。
3、利率风险:指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动引起资产价格变化所产生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指金融资产的变现风险。
5、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证券发行者 因公司倒闭或其他原因无法履约而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6、市场风险:指证券市场行情变动引起实际收益率偏离预期收益率的可能性。 7、操作风险:指日常操作和工作流程失误所产生的风险。 8、会计风险:指经济实体的财务报表所反映的风险。 9、经济风险:指对经济实体的整体运作产生影响的风险。 第十三章
1、分离定理:投资者对风险和收益的偏好情况与该投资者最优风险资产组合的构成是无关的。 2、市场组合:指由所有证券构成的组合,在这个组合中,每一种证券的构成比例等于该证券的相对市值。
3、共同基金定理:若每个投资者都不进行证券分析,证券市场就会失去形成风险收益均衡关系的基础。若我们把货币市场基金看作无风险资产,那么投资者所要做的事情只是根据自己的风险厌恶系数A,将资金合理地分配于货币市场基金和指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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