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稽查意见书
(六盘水环监稽意见〔2024〕1号)
钟山区环境保护局:
2024年8月29日至9月3日,我局对你单位辖区内2024年建设项目和污染源现场检查记录、2024年环境行政处罚和适用环保部配套办法案卷卷宗、2024年生态和农村环境监察工作资料;2024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资料、2024年以来监督性监测报告资料、2024年下达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和其他环境监察资料进行了稽查,同时还对你辖区内2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核查,并就你单位日常环境监管情况进行了询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未完成日常环境监管工作,2024年一、二季度环境监察双随机抽查到41家企业,实际环境监察现场检查记录只有21份,有20家企业未检查;未严格按照环境监察“双随机”制度开展工作,存在平台上抽取的人员和到现场检查企业的人员不一致现象;部分现场检查记录不规范,且有空缺现象,个别检查记录无执法人员和记录人员签字情况。
2.案卷中存在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书证无接收人签字;案件调查报告无调查人员签字和联系方式;案卷中以投资总额来核算处罚金额,但无投资总额依据相关材料;证据材料中无当事人、见证人签字;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中负责人意见早于承办人意见;案件调查报告中调查经过不详细,未描述开展监测的情况,结案审批表中执行情况内容不完整;后督察无照片资料印证;现场勘察笔录不全面,无调查取证过程的描述;不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3.监督性监测报告有数据超标现象,环保部门未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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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现场核查时发现六盘水通源机械有限公司3月的环境违法行为未查处的情况下存在新的环境违法行为。
5.存在执法不严情况,有以改代罚现象。 对此,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1.责令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未完成的双随机工作,责令对存在平台上抽取的人员和到现场检查企业的人员不一致情况及现场检查记录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现场检查记录;
2.责令对不规范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补充完善; 3.责令对监督性监测报告数据超标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4.责令对六盘水通源机械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5.责令立即改正执法不严问题,不得有以改代罚、以罚代移等问题出现。
请你单位立即改正以上问题,不得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同时按照以上整改意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2024年10月8日前报送我局。
如对上述事实及整改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意见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复核。
联系人:华媚 联系电话:0858-8202407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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