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12级硕士研究生学习指导手册
二○一一年八月
各位同学:
欢迎进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学习,并预祝你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十一世纪中国正经历着急剧的经济变革和社会变革,这为当今的经济管理研究和实业发展提供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天时”。随着中国经济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一批大师级经济英才即将在中国这片沃土诞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未来的战略目标是培养真正能够解决中国问题的经济学人才,同时也为世界培养研究中国经济的专家。中心将通过打造一流的博士项目来融入全球性的竞争:
1、加强博士生教育,提升配备师资的整体水平,按照国际标准并结合中国实际需求设置相应课程。
2、将博士生和青年研究人员送往国外知名大学短期学习,接受规范的经济学训练,打好经济学研究的基础。
我们的任务:将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建设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经济研究机构。在学生成才方面,注重培养学生们的社会责任感、国际视野、创新能力、品德情操和人文精神,提高全面素质;课程设置强调坚实的基本经济理论和数量方法的训练,培养解决中国经济实际问题的能力。CCER的使命是为北京大学的教学科研、为中国经济的改革和发展、为当代经济学、管理学理论的研究做出贡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各位同学在严格遵守《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的同时,仔细阅读《国家发展研究院指导手册》,国发院将严格按照学生手册执行日常管理,以帮助各位同学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愉快地接收经济管理知识的训练。
研究生部
2011-8-25
目 录
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研究院2012级经济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国家发展研究院2012级经济学硕博连读生培养方案 国家发展研究院奖学金评审条例
国家发展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日程表 毕业研究生办理成绩单程序 毕业生就业程序
国家发展研究院助教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研究院助教工作要求
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管理规定
国家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须在仔细阅读校发《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并严格遵守其中相关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遵守本规定。
一、一般教学管理规定:
1. 注册:每学期开学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按时注册,不能如期返校者务必请假。
2. 退选课:根据研究生院安排,每学期开学初在研究生院网上选课系统选退课;如果有的
课在网上选课系统里没有,请在选课时间内到中心研究生办公室登记注册。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受理。任选课程和外系课程必须经过导师同意方可选修。
3. 第一学年每学期所选课程(不包括政治、英语课)不得低于三门,建议不超过四门。 4. 确定导师/专业:硕士研究生确定导师时间为入学后第二学期的四月份;博士研究生为
资格考试通过之后半年内确定导师,由学生和老师双向选择。
5. 第一年必修中心开设的基础课程,并且在中心同意下,可以在光华、经院、清华经管学
院修课;第二学年以后所选课程需经导师同意,在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6. 重修:课程不及格可以重修;课程已及格者不可重修。 7. 奖学金:评选依据为学习成绩(主要为必修课成绩,如果选课后未考试,不能参加评选;
有不及格科目者不能参加评选;第一学年中心要求的必修课未修完者不能参加评选)、 参与公益活动(必须完成德育卡次数要求)、科研情况等。中心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小组。
8. 硕博连读:在读硕士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申请时间为一年级第二学期末。 9. 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每年一次,于暑期进行,经济
学各专业考试科目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考试方式为笔试,三门考试均及格者方为合格。如果有两门科目同时不及格者,予以退学;若有一门不及格的科目,可在第二年重新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予以退学;
10. 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资格)考试期限:中心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入学两年内必须完成博
士资格考试,逾期未考者,按不合格处理,予以退学。 11. 博士论文评审:博士论文答辩将实施匿名评审制度。匿名评审的论文送审之前需经过导
师组成委员会,进行预答辩,通过之后方可送出评审。 12. 提前毕业:中心允许学生提前一年毕业。提前毕业的同学须提前一学期向中心研究生办
公室提出申请,并遵照研究生院相关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审批通过后方可提前毕业。 13. 延期毕业: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四年,如需延长学习年限,需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
二、学术道德规范及考试纪律
1. 研究生公开发表的文章中有剽窃、抄袭行为者,经调查核实,根据情节轻重、影响范围
和本人的认错态度,可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2. 研究生提交答辩的学位论文中有剽窃、抄袭行为者,经调查核实,一般给予开除学籍处
分。如情节轻微、影响不大,本人认错态度较好,可以准予结业,同时给予记过处分。 3. 平时作业或期末论文有剽窃、抄袭行为的,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
给予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
4. 在平时上课或考试时,偷看、抄袭、代签、与他人交换考试信息等构成作弊,以及其他
严重违反纪律者,该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视情节轻重,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处分。
三、中心集体活动(必须参加) 1. 全体学生大会
2. 参加学校和中心组织的思想政治活动,每学期不少于5次 3. 中心组织的重大晚会(中秋晚会、元旦晚会等) 4. 中心组织并通知参加的学术活动
四、服务要求
根据学校规定,每个学生每年必须有一周的义务服务时间。中心要求学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一定数量的公益活动(一周/年),活动由班长组织安排并统计参加次数,奖学金及其它奖励的评选指标之一将考虑学生在中心参加服务活动的情况。
五、请假制度
中心将严格执行《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中的各项请假制度,同时要求学生的校外实习实践及参与其它任何活动必须经导师同意(第一学年经过班主任同意),并在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备案,未经允许擅自离校者将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硕博连读
1. 在读硕士生有硕博连读意愿,可于每年第二学期末,到北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硕博连
读登记表》,详细填写后向中心研究生办公室提出申请。表格下载地址:******/document/*****************.doc
2. 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必须修完高级微观经济学Ⅰ、Ⅱ,高级宏观经济学Ⅰ、Ⅱ及高级计
量经济学Ⅰ、Ⅱ,且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每年一次,于7月份进
行,经济学各专业考试科目为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和高级计量经济学,三门考试均合格者方可转为博士生。成绩不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4. 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申请者可获得硕博连读资格,于第二年9月起正式转为博士生。 5. 其它特殊情况,请与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七、科研实习管理
每学期注册时须填写上一学期科研实习成果,包括发表文章、参与课题、参加实习等基本情况。(填写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固定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