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法律法规汇总
一、日期对照
1、结算会员的审批为3个月。
2、期货公司的成立审批为6个月。
3、期货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3个月不开始经营或连续停业3个月的就撤销审批资格。 申请金融结算资格的,受理3个月内作出批复。取得资格6个月内未取得会员的自动失效。
提供IB业务的在20日内作出批复。
4、期货公司那些是证监会审批,在2个月内(2条为20日内),那些是派出机构20日内(1条2个月)审批。见P7
5、调查操纵价格、内幕交易的,可以经批准后对当事人15个交易日限制交易,最长30日 6、期货公司不符合持续性经营、风险指标不合规的2日内上报,整改时间在20日内,自验收完毕后3日内解除措施,连续达标3个月的解除预警期。 7、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或冻结的,5日内报告。
8、期货交易所管理中的日期基本是10日、但限制会员结算范围和异常情况暂停交易的为3
日,按季后15日、年后30日上报经营情况和工作报告。年后4个月报审计报告。 9、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中的日期基本为5日,处罚基本为3万以下。股东的股权被质押、冻结、转让变更名称的应3日内报告期货公司,他们应在5日内报告派出机构。
10、高管人员的管理办法基本为5日,首席风险官在决定10日内报告、对高管临时任命和违规被调查是3日
处罚为3万元以下,对受贿、非法获利的无警告处分。 11、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取得30日内上任,过期作废。 12、期货从业人员管理一般10日,
13、首席风险官:季度后10日、年后20日报工作报告 14、期货公司应当月后7日、年后3个月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二、年限的比较:
1、下列不得担任交易所负责人、财务人员: 解除职务、撤销资格之日起5年内。
2、期货交易所每年对遵守交易规则抽样或全面检查。
3、除风险监管报表和IB业务的资料保存5年以上,其他的都是20年 三、金额的比较:
1、设立期货公司注册资本最低3000万。货币资金出资不低于85%
四、法律法规处罚:
1、见整理资料1,注:大部分期货交易所违规的按照第68条处罚,大部分证券公司违规的
按照第70条处罚。
2、期货公司接收全权委托的,对交易损失承担不超过损失80%责任。 3、期货公司对交易结果的通知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证明自己无过的,承担损失不超过80% 4、期货公司保证金不足,交易所未及时通知,应承担损失的60% 客户保证金不足的,期货公司未及时通知的,承担损失的80% 5、期货交易所允许期货公司开仓透支交易的,承担损失的60% 期货公司允许客户开仓投资交易的,承担80%
五、比例的比较
1、变相期货交易是保证金比例低于合约标的额的20%。
2、保障基金:按期货交易所06年底的风险准备金的15%缴纳。后续的:期货交易所按照手续费的3%代扣代缴,期货公司按照代理交易额的千万分之五---千万分之十缴纳。每季度后15日缴纳。达到8亿了可以申请不缴纳。
3、机构投资者损失的,10万以内全额,超过的按照80%赔,个人10万元以内的全陪,超过部分90%赔。
4、期货交易所按照手续费的20%计提风险保证金。诉讼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的为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5、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与上月变动20%的应5日内报告派出机构,全体董事和股东。 六、设立期货公司条件:
1、从业人员不少于15人,有资格的管理人员不低于3人。 2、持有5%以上股东的:
①实收资本和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经营2年以上且最近2年中1年盈利 或:实收资本和净资产低于2亿元。 ②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对外投资(含新期货公司)不超过净资产。
③3年内无处罚、不诚信行为; 高管人员、自然人股东禁入期、撤销资格满2年 3、持股100%的股东:净资本还不低于10亿元,不适用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 4、设立金融期货经纪资格的,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规,高管2年内无处罚(变更比例满50%的特例)控股股东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
设立营业部的, 前3个月的风险指标合规,高管1年内无处罚。 七、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1、一般董事、监事
①期货、证券、会计、法律3年以上或经济管理5年以上; 专 科 2、独立董事:
①期货、证券、会计、法律 5年以上或有高级职称 ; 本科 ; 资质测试; 有时间和精力
3、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①期货 3年,其他金融4年,会计、法律5年; 本科 ;资质测试 4、经理称:
①期货资格 ;本科 ;资质测试 5、总经理、副总经理:
①期货 3年,其他金融4年,会计、法律5年;期货资格;本科;资质测试;金融机构负责人2年经验 6、首席风险官:
①期货资格;本科;资质测试;期货3年和2年风险、交易、结算、合规负责人经验/ 期货1年,经验3年 7、营业部负责人:
①期货资格;本科 ;期货3年货金融4年经验。
其他:
下列①人员不得担任高管::
① 解除职务、撤销资格、开除日起5年;收到处罚、对托管整顿营业部负责人的3年内;
不适当人选2年内
② 期货10年、金融负责人8年以上科放宽至专科;具有研究生除期货年限外科放宽1年。 ③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有证监会核准,其他
有派出机构核准。
④ 除下列外高管任职资格换岗即失效:前提是在同一期货公司内: 1、 一般董事该监事、一般监事改董事
2、 董事长改监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改董事长、两个长改一般监事和董事 3、 营业部负责人改其他营业部负责人。
八、期货从业人员管理:近3年内无处罚的可以被聘任。 九、金融期货结算业务:
1、申请金融业务结算资格的条件:
①经纪资格;负责人2年经验;高管人员、控股股东2年内未处罚。 ②近3年内无 期货公司无处罚、严重的期货交易结算风险事件 2、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资格:除1外
①董事长、正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至少1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
②注册资本5000万,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
③前3年中至少1年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
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不适用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 3、申请全面结算资格
①董事长、正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证券或期货5年以上,至少2人期货5年以上且3年管理经验
②注册资本1亿,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
③前3年连续盈利,且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 或前3年中,至少2年盈利,且每季度客户权益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
10亿,不适用
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
4、 全面结算会员按照证监会、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 保证金制度 按照交易所的规定建立 限仓制度 5、 期货公司被接纳、暂停、终止会员的,3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
全面结算会员与非结算会员签订、变更、终止协议的,3日内向派出机构、交易所、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
全面结算会员调整非结算会员的结算金最低余额的应向交易所、保证金监管机构报告。 十、风险监管指标 1、期货公司:
① 净资本不低于1500万
净资本不低于客户权益的 6% 净资本除营业部家数不低于 300万 净资本/净资产不低于 40% 流动资产/流动资本不低于 100% 负债/净资产不高于 150%
②期货公司委托其他机构从事IB的,净资本不低于 3000万 从事交易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 4500万
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净资本不得低于 ①9000万;②客户权益总额的6% ③发生重大事项应报告,重大事项是导致净资产变动10%以上的 十一、IB业务(中间介绍业务)
1、 证券公司的条件:
① 申请前6个月的下列指标合规:
净资本不低于12亿;流动资产不低于流动负债150%;对外担保和或有负债不高于净
资产的10%;
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70%
②具有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2个月风险监管指标符合规定。 ③从业人员,总部至少5人。营业部至少2人 2、应每半年向派出机构报送合规性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