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实施办法
文件编号:ASYC/ZH-QD-JC-06 版 本:B/0 受控标识:
控制文件
编制:监察科 审核:刘忠英 批准:徐铭 2010年10月20日 发布 2010年10月20日 实施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管理规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ASYC/ZH-QD-JC-06 B/0 第 1 页 共2页 1.0 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市烟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增强全市烟草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廉洁自律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务实为民的能力,维护和促进我市烟草行业改革与经济建设协调、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国家烟草专卖局《全国烟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烟草实际,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烟草系统干部职工。
3.0 职责
3.1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落实。 3.2各单位、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0内容
3.1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全会精神,逐步完善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和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3.2基本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治本、源头预防的基本原则。 3.3实施本办法的组织领导和考核 坚持在市局(公司)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充分依靠职工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各县(区)局、中心、科室“一把手”(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总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其它工作一起安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3.4实施本办法的主要措施
3.4.1实行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4.2全面推行副科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3.4.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 3.4.4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4.5干部个人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3.5推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与经济目标挂钩
安顺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管理规范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办法 文件编号 版本 页码 ASYC/ZH-QD-JC-06 B/0 第 2 页 共2页 3.5.1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经济目标挂钩,一并考核、一并兑现奖惩; 3.5.2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强化个人的廉洁从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