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李克强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基本的环境质量是一种公共产品,是政府必须确保的公共服务。” 空气质量作为基本公共物品,需要评估供给状况和服务水平,以及政府管理的状况。
我国有668个城市,地级以上城市有320个,虽然城市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不同,但是,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在全国是一样的,每个城市都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各城市空气质量管理的措施可能是不同的,但绩效是基本可比的,此为本研究的出发点。
城市空气质量与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空气质量管理有关,因此,评估城市空气质量是否达标就是评估空气质量管理的绩效。政府对空气质量的管理是本研究的关注点。空气质量通过管理是可以改善的。社会经济发展与空气质量的关系需要引起关注。
绩效评估受到数据数量和质量的限制。本报告基于公开可获得的数据,对所有的地级以上城市的空气质量开展了评估。对数据质量没有做进一步的分析。不尽全面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马中 2013年3月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目录
1 评估对象、指标、方法和数据来源
1.1 评估对象和指标 1.2 评估方法和标准 1.3 数据来源 2 评估结果
2.1 二级及以上天数和趋势
2.2 PM10污染较严重,但呈逐步改善趋势 2.3 SO2污染不严重,且呈明显改善趋势 2.4 NO2污染不严重,但呈逐渐恶化趋势 2.5 “三区”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6 “十群”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7 采暖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8 最好与最差、进步最快与退步最快城市的前后十名 2.9 基于调查问卷的案例城市空气质量评估
2.9.1 部分调查结果
2.9.2 案例城市不同信息来源的结论比较结论 2.10 空气污染与能源消耗 3 政策绩效评估结论和建议
3.1 结论
3.1.1 基于暴露人口的空气质量总体状况
3.1.2 “十一五”期间空气污染防治政策评估的总体结论
3.1.3 PM10排放控制政策绩效评估 3.1.4 SO2排放控制政策绩效评估 3.1.5 NOX排放控制政策绩效评估 3.2 推论 3.3 建议
1 评估对象、指标、方法和数据来源 1.1 评估对象和指标
基于公开可获得的数据,对“十一五”期间全国28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1](截止到2010年)的空气质量现状与变化趋势(2005年至2010年)进行了评估。
空气质量指标包括二级及以上天数(包括达到一级和二级标准的天数),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趋势、PM10现状和趋势、二氧化硫现状和趋势、二氧化氮现状和趋势,其他污染物或者没有监测或者没有公开,不在本研究范围内。
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和与其对应的相关社会经济指标的排名,部分地表达了空气质量状况和趋势的原因。采用市辖区年末常住人口数作为该市的暴露人口数,反映对人群健康的影响。 1.2 评估方法和标准
(1) 空气质量排名方法
二级及以上天数按照由多到少顺序排名;年均值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名;其他以此类推。变化趋势用排名的上升或下降的名次表达。没有空气质量数据的城市不参加排名。
(2)空气质量评估标准
首先是空气质量是否达标,达到一级,则为好,达到二级为中等,二级以下为差;其次是超标率的高低。评估标准见表1。
表1空气质量评估指标
指指标名称 评估标准 标 现状指好(>一级标准),中(>二级标准),年均值(mg/m) 差(<二级标准) 日均值超标率(%) 达标(超标率为0) 超标(超标率>0) 见表2 进步(2005年排名减2010年排名为正)↑ 不变(2005年排名等于2010年排名)→ 二级及以上天数变化指趋势 标 ↓ 通过2005~2011年样本城市二级及以上天数数据的统计分析,根据所符合的正态分布规律,利用平均值(μ)和标准差(σ)分类。经计算得出μ = 340、σ = 24。定义超标一天或不超标为“好”,其他均为“差”,超标4个周以上则为“极差”。
表2基于二级及以上天数的城市分类依据 分界点 城市类极差 别 注:表1、表2中色彩、阴影、和箭头模式表示对应类别特征,应用于下一章节评估结果的展示。
差 好 退步(2005年排名减2010年排名为负)3标 二级及以上天数(d) 变化趋势年均值变化趋势 日均值超标率变化趋势 X ≤μ-σ μ-σ < X μ+σ ≤X < μ+σ ≤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