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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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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

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适用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

一、提交预计学位申请 时 间 2018年3月8日前 按照研究生教育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发展办”)通知要求提交预计学工作内容 位申请。 研究生个人申请交专业学位负责人,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院汇总后,按注意事项 统一格式报送发展办。

二、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获学位,春季申请学位的人员填写表格 时 间 2018年3月8日前 1、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获学位的研究生若已达到《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学术成果及外语水平要求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3月8日前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再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至原就读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负责人处。 2、由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负责人汇总后于3月8日前将《已经通过工作内容 论文答辩者申请学位基本情况登记表(硕士)》(附件)分别以书面及电子版报送发展办,由发展办将名单转交学位办。学位办不接受学员以个人身份提交的材料。 3、已通过论文答辩但未获学位的研究生需采集电子注册照片,详情见第九条。 1、申请程序同本流程“第九条至第十三条”。 注意事项 2、《中国海洋大学再次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审批表》作为归档材料存入档案。

三、研究生院网站公示申请学位研究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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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2018年3月12日 工作内容 春季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根据公示内容核对各项信息。 1、由于学位证书均按照公示的信息填写,因此请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务必认真核对。 2、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联系,通过发展办(0532-66786605,66786606)核实后的书面申请变更信息交学位办。注意事项 若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书信息错误,责任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3、学位顺序号为研究生学位申请过程中的一种标识,因此请各位申请学位研究生记住自己的学位顺序号,此后的各项材料将按照学位顺序号进行排序。

四、学位办将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时 间 2018年3月13日 工作内容 有重点、有计划地抽查硕士生学位论文。 研究生院组织盲评论文的范围: (1) 上年度盲评未通过者; 注意事项 (2) 上年度被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者; (3)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申请者; (4) 其他随机抽取一定比例。

五、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进行“查重”检测 时 间 2018年3月20日前 工作内容 “查重”工作的进一步安排及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的网站。 1、学位办抽查的研究生将论文的word文档提交给学院研究生秘书,由学院汇总后,用U盘统一提交至学位办进行“查重”检测。同时,学院提交电子注意事项 版《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汇总表》(表格见附件)。 2、word文档的内容仅包括论文的引言至参考文献部分,word文档中须删除所有图片、表格。文档命名方式为:学号_姓名_学院_专业.doc,如“212009001 2

_李明_经济学院_金融学.doc”。研究生和导师需确认论文电子版与纸质版的一致性,并对所提交论文的真实性负责。

六、提交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材料 时 间 2018年3月20日前 各单位将以下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学位办: 1、学位办抽取盲评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3本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封面详见“学位论文封面及填写说明”,论文第2页与2013年版式一致,请按照新的论文写作格式要求进行写作、打印和装订,其中论文封面、2013年版式见附件); (2)3份学位论文自我评价表(附件)对折夹在论文扉页; 工作内容 (3)1份学位论文导师定量评议表(附件); (4)盲评费内划单(750元)。 2、学位办抽取盲评的同等学力人员: (1)3本学位论文; (2)3份自评表(附件)对折夹在论文扉页; (3)1份学位论文导师定量评议表(附件). 一、学院提交的所有材料请按照学位办编写的学位顺序号排序。 二、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时间为自提交论文起30个工作日,论文盲评结果将在30个工作日后反馈。请申请学位研究生注意论文送审的时间,因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和学位论文所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三、盲评费划转程序 注意事项 1. 学位办抽查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盲评费在申请学位当年分配预算时已分配到学院,参加学位办抽查的研究生须以内划形式转至研究生院1017000-851522040001账户,内划单由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统一收齐后交至学位办;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盲评费在申请学位当年分配预算时已 3

分配到研究生院,无须再交纳。 2. 申请复评/复议需额外提交评审费及往年因未通过盲评需重新评审的各类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由本人以内划形式转至研究生院1017000-851522040001账户,内划单由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统一收齐后交至学位办。 3. 盲评费从导师经费划转;导师经费账号形式为xxxxxxx-8515xxxxxxxx。 4.由学院抽查评审和由导师负责评审的同等学力人员:所需盲评费由研究生院以内划单的方式拨至学院帐户,统一由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领取,领取时间届时通知。 盲评费内划单需注明:某某/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盲评费,如未注明学员姓名,将无法登记。按照学校财务处规定经手人签字需手签,不能盖章;且经手人和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内划单上须加盖单位公章;内划之前要确保内划帐号里有足够划转的资金;负责人签名应与经费卡负责人一致。

七、论文评审

时 间 2018年3月20日起 学位办、学院、导师共同送审论文,具体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工作内容 文评审工作细则》。 1、 学位办送审论文的时间安排:硕士论文30个工作日内(从提交论文之 日计算)反馈论文评审意见。 2、 学位办将论文的评审意见复印件(加盖学位办公章)反馈给学院在职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由研究生管理人员转交给研究生本人。学院送审的学位论文由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将所有复印件(加盖学院公注意事项 章)返还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原件将作为“绝密”资料存于档案馆,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查阅。返还的盲评意见将在毕业后的学习、工作中经常用到,因此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妥善留存。 3、 若专家对论文的评审意见为“C”,请学院做好保密工作,将《学位论 文评阅书》中“书面修改意见”抄写或打印1份返给研究生,不要直接复印。 4

4、 硕士提交论文30个工作日之后,学位办将评审结果复印加盖公章后反 馈给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届时可在本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处查询论文评审结果。 5、 学院抽查和导师负责评审的评审费报销程序: 携带以下材料到财务处报销,无需学位办盖章: (1)加盖学院公章的论文评审费发放表; (2)参加评审的研究生名单并写明每人参评的论文数量,加盖学院公章。

八、学位论文答辩

时 间 2018年5月中旬(具体安排及截止时间见各学院通知) 根据论文评审结果,学院组织论文答辩: 1、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细则》,论文评审结果合 格者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院实行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监督制。 2、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针对专家意 工作内容 见修改论文→同等学力或专业学位材料下载包填报并打印《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审批→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人员处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填报所有答辩、学位申请及存档材料。 1、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委托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 会审核答辩委员会审批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合格后即可进行答辩。 2、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副教授 以上专家五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二人。 3、 《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 注意事项 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未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盖章,学院均不得发放答辩表决票,申请学位研究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否则视为答辩无效。 4、 凭审批后的《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批表》到学院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管理人员处领取答辩专家表决票。 5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流程(适用于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一、提交预计学位申请时间2018年3月8日前按照研究生教育发展办公室(以下简称“发展办”)通知要求提交预计学工作内容位申请。研究生个人申请交专业学位负责人,专业学位教育中心、学院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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