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综合手术台
适用范围:该产品适用于医疗机构手术中对患者身体的支撑。 1.1产品型号:Eiffel-8600.1
1.2型号说明
1.3产品的组成
基本组成为:床面部件、立柱部件、底座部件、控制器(可选双控)及附件。 标配附件:包括麻醉屏架、支身架、托手架、托腿架、束身带。 选配附件:头架、高位托手架、骨科牵引架。 2.1 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5℃~+40℃; b) 相对湿度范围:≤80%;
c) 大气压力范围:700hPa~1060hPa; d) 电源电压:AC 220V 50Hz。 2.2性能要求与功能
2.2.1基本参数 手术台动作的基本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手术台面升高100mm呈水平位置,其单一动作的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台面基本参数
动作项目 基本参数 前倾最台面前倾、后倾角度 大角度:30±2° 后倾最背板上折、下折角度 下折最动作项目 基本参数 上折最大角度:80±2° 大角度:30±2° 左倾最大角度:25台面左倾、右倾角度 右倾最大角度:25±2° 上折最大角度:45头板上折、下折角度 ±2° 下折最大角度:90±2°可拆卸 台面平移行程 腿板外折、下折角度 ±2° 肩板下折角度 大角
度:25 ±2°
下折最 大角
度:30 ±2°
下折最 大角
度:≥ 90° 外折最 大角
度:≥ 90°可 拆卸 300±
10mm 2.2.2 渗漏 手术台液压系统应无渗(选配漏现象,手术台面按3.3.2条规定的方法功能) 试验,历时5小时,台面下降距离不大于
8mm。
台面升降行程 400±10mm 2.2.3 动作平稳性 手术台各种动作变换应平稳,不得产生抖动现象。手控开关应开启灵活,控制功能应可靠。
2.2.4 台面摆动量 空载时,台面呈最高位置时,应保持水平,取下头板、托手板和所有配套件后,应符合下列要求:
2.2.4.1纵向摆动量应不大于8mm; 2.2.4.2横向摆动量应不大于5mm; 2.2.4.3水平侧向摆动量应不大于8mm。
2.2.5 头板、腿板和所有配套件装卸应方便、锁止应可靠。
2.2.6 台面和台垫应选用能透过X射线的材料制成,便于透视摄影。 2.2.7附件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 2 附件图示
托手架(标配) 肩托腰托(标配) 高位托手架(选配) 托腿架(标配) 麻醉屏架(标配) 束身带(标配) 头架(选配) 骨科牵引架(选配)
2.2.8手术台外观应平整,色泽均匀,无伤痕、划痕等缺陷。
2.2.9手术台零复位功能:目测手术台台面在任意位置可恢复台面水平状态。 2.2.10手术台在工作时,噪声不大于60dB。 2.3产品安全符合下列标准 2.3.1 通用标准
GB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其产品安全特征见附录A 2.3.2 专用标准
YY0570-2013 《手术台安全专用要求》 2.4产品电磁兼容符合下列标准:
YY0505-2012《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并列标准:电磁兼容 要求和试验》。
2.5 环境试验应符合GB/T14710中气候环境试验Ⅱ组、机械环境Ⅱ组和运输试验的规定,并符合附录B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