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 目 名 称: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主 管 部 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评价单位: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
目 录
一、基本概况………………………………………P 2
(一)立项背景………………………………………P 2 (二)绩效目标………………………………………P 3 (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P 3 (四)综合得分………………………………………P4
二、组织实施……………………………………...P 5
(一)评价目的………………………………………P 5 (二)组织形式………………………………………P 5 (三)评价方式………………………………………P 5
三、工作成效………………………………………P 6 四、存在问题………………………………………P 8 五、整改措施………………………………………P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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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依据《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财绩〔2009〕544号)、《南京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宁财绩〔2009〕545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宁财绩〔2010〕721号)以及《南京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宁财绩〔2017〕157号)等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立项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3年、2014年省政府分别颁布了苏政发〔2013〕144号和苏政发〔2014〕104号文件,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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