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谷收购订单合同
收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种植方:(乙方)
甲方为保证年糕品质,提升慈城年糕品牌知名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愿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共同组建年糕专用稻米生产基地,并就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将其承包土地中的______亩流转给甲方用于种植年糕专用稻米,合同期限五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如甲方需扩大种植面积另订补充协议。
第二条 乙方负责田间管理,确保稻谷符合双方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甲方负责稻米品种确定,稻谷质量的验收。
第三条 年收购数量:______吨稻谷。具体数量不得超过**%,遇实际减产时,以实际收成为准。
第四条 土地租赁费、种植费、种子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种植过程中所造成的问题与甲方无涉。
第五条 稻谷收购价格:当年宁波市出台的晚稻收购价上浮2%。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水份≤**% 2、出糙率≥**% 3、黄斑率≤**.*%
第七条 暂定稻米品种:宁03-88。如需更换,由甲方再另行确定。
第八条 稻谷外观要求:无黄斑、黑点,杂质含量少于**.*%。
第九条 交货时间:乙方于收割前____天通知甲方,收割并晒干后运至甲方指定大米加工厂,待验收合格后称重入库。
第十条 运输费用及装卸:甲方承担_______斤运输费,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检验方法 水份:快速水份测试仪检测:最高水份不得超过**%。 第十二条 甲方可拒绝收购乙方因倒伏或发热而影响质量的稻谷。
第十三条 在稻谷收购期内,因自然天气等因素,影响稻谷收购、晒、晾时,甲、乙双方可相互协调,进行收购。
第十四条 货款结算方法:甲方在收进乙方货物经检验合格后当日用现金支付货款。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稻种不可含转基因; 2、专用稻米不得含其它品种;
3、乙方所产专用稻米必须符合国家无公害大米标准; 4、乙方严禁种植合同规定外的所有稻米;
5、水份与价格关系:水份每上升**.*%,收购价格下浮**.*%; 计算方法:{(实测水份-标准水份)÷**.*%×**.*%}×收购价 6、出糙率与价格关系(见下表) 出糙率(%) 价 格 ≥79
收购价格不下浮
77-78.9
按收购价格下浮**.*% 75-76.9
按收购价格下浮**.*% ≤75 不予收购
7、农药的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合同解除条件:合同期满或任何一方违约;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品种、时间、数量、质量提供专用稻米,按总收购价3%赔偿甲方。
2、除双方约定条件外,乙方产品质量出现其它异常表现,甲方可拒绝收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履行付款条款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收购,按余额的3%赔偿乙方违约金。
第十八条 因发生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提供种植、收购条件可免责,但需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先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诉至原告方法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同意可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等同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慈城镇农办一份,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江北分局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