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规范船舶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处置生产安全事故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有效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生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1.2.1《安全生产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1.2.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1.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2.7《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1.2.8综合管理体系文件:《船舶出海航行作业指导书》、《防台防洪作业指导书》、《高温作业管理规定》、《危险品管理规定》、《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1.2.9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船舶各类事故、三级重大及以上等级的自然灾害事故。 1.4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
本应急预案体系由6个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构成: 一、船舶人员(含测量人员等以下同)落水应急预案 二、船舶人员触电应急预案 三、船舶火灾应急预案 四、 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 船舶碰撞应急预案 六、防风应急救援预案 1.5 应急工作原则
1.5.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把保障员工及乘船测量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在事故未发生时充分做好预防工作;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撤离或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险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船长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一领导,形成高效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整合相关资源,形成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
1.5.2“二优先”原则。“以人为本”,以救援人员优先、以防止事故扩大优先原则。 1.5.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
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二章 危险性分析
2.1概况
2.1.1本船舶在连云港近海海域内作业。
2.1.2遇大于六级风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有效抗风措施。 2.1.3本船仅限于白天作业。 2.2危险性分析
2.3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析(见附表1:《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评价、控制措施一览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任务,编制相关实施细则和程序文件,建立安全组织机构网络系统。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处理机构
组 长: 联系电话: 副组长: 联系电话 成员及联系电话:
3.2.2应急指挥机构小组成员的职责:
3.2.2.1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3.2.2.2组织制定安全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3.2.2.3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2.2.4报告隶属公司和地方安全生产归口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应急反应组织或机构进行联系,通报事故、事件或灾害情况;
3.2.2.5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升高或降低应急救援级别;
3.2.2.6决定救援人员、员工从事故区域撤离,保证现场抢救和现场外其他人员的安全; 3.2.2.7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
3.2.2.8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讯、后勤等方面给以支持; 3.2.2.9宣布应急结束、组织、指挥恢复生产和生活; 3.2.2.10决定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3.2.3应急处理小组成员的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由船长任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测量作业人员为相关人员:
第四章 危险源监控和预防措施
4.1 危险源监控和预防措施
船方应及时将潜在的危害因素告知每一位员工及相关人员,通过对潜在危害因素存在原因的分析,制定应急措施、专项的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整改措施等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在开展生产前和技术交底时一起传达给有关人员。
船方通过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不定期地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安全检查可以是常规检查、安全检查表法、仪器检查法等。通过现场检查、仪器测量等方法来获取信息。之后,对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和检验,并及时做出决定进行处理。
4.2信息报告和通知
4.3.1 建立事故应急报告制度
现场事故 报 告 研究院 测量公司 报 告 测量人员 船 长 通报指 挥 应 急 救 援 组 资源充足 救援行动 报 告 隶属公司 在组织现场人力、能力分析 4.3.3船长接到现场事故报告后,物力进行抢救的同时,须立即向应资源急救援总指挥(隶属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由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影响救援行动 不报告、求助 足 大小,组织各事故救援工作组进一步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救援资源、 4.3.2现场发生事故,事故人或目击者应立即向船长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 地方政府 救援机构 指 挥 4.3.4应急救援总指挥根据事故发展趋势、损失大小,做出处理和进一步报告的决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流程图 使事故能及时得到控制,损失较小的,则组织内部力量自行处理;事故扩大趋势,超出本部应急反应能力,或者人员、财产损失较大达到公司或政府的报告标准,应立即向隶属公司报告,获取外部救援帮助。
4.3.5应急处理联络方式
① 应急小组成员的手机要24小时开通。
② 日常联络电话:建立应急处理相关联络电话(附后)。 ③ 应急救援电话: A)火警:119 B)救护:120 C)治安:110 D)海上搜救中心: 4.4信息上报
安全事故发生后,船长或在场人员应当用最快捷的方式报告事故发生情况,拨打120、119等急救电话,报告隶属公司。
4.4.1按事故严重等级,将信息上报方式分为三级。 1、一级:船长可以自行指挥处理的事故。
2、二级:船长可以自行指挥处理的事故但需要外援。 3、三级:船长自行指挥处理不了的事故。
4.4.2.1安全事故报告人员在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时,应提供以下情况: ⑴ 发生事故的船名、时间、地点、位置; 4.5信息传递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应急报告可用对讲机、电话报告,报告单位和接受单位应做好记录,以便备查。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 应急分级见4.4.1 5.2 响应程序 5.2.1一级响应程序
⑴立即向隶属公司报告备案。 5.2.2 二级响应程序
⑴⑴立即向隶属公司报告备案。
⑵隶属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有关政府部门。
⑶船长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⑷船上应急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⑸船长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2.3 三级响应程序
⑴船长或其他人立即报告隶属公司或当地有关政府及部门。
⑵公司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在48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简要情况以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
⑶船长立即组织人员到位,组织实施应急救援。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⑷船长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到伤害的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遏止事故进一步蔓延,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获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进行撤离和交接程序、恢复正常状态程序。船长(或)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5.4信息发布
隶属公司对事故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媒体报道。 5.5后期处置
5.5.1隶属公司负责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和处理等。慰问受害员工及受影响人员,保证员工情绪稳定、社会安定,从而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6应急结束和现场恢复
5.6.1 事故现场得以完全控制,环境污染已经达到规范限值以内,应急救援行动已无继续进行的必要,则由应急救援小组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5.6.2 抢救结束后,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工作组人员进行现场清理、人员清点,制定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实施现场恢复。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事故抢险救援组织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抢险救援组、对外联络组、善后工作组。 6.2 信息和通讯保障措施
船方应采取网络、固定/移动电话、传真等相结合的通讯方式,保证应急预警、报警、警报、指挥等活动的信息交流快速、顺畅、准确,做到信息资源共享。
6.3 物资和运输保障措施
根据救援需要,不但要保证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而且要实现快速、及时供应到位。船方应高度重视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设施建设,重视救援物资、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贮备,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制定配备标准,建立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性的维护、保养、检查,保证设施、装备性能的安全可靠。船方应当具备以下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⑴ 医疗器材:应急药箱;
⑵ 抢救工具:一般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⑶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伏以下安全线路、灯具等; ⑷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等; ⑸ 交通工具:隶属公司常;
⑹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配置,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6.4 人力资源保障措施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掌握应急救援队伍人力资源信息情况,并督促检查应急救援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