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煤层赋存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探明情况,再重新确定超前钻孔的参数;
(4)、钻孔施工前,加强工作面支护,打好迎面支架,背好工作面煤壁。
(四)、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1、在实施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中间一个检验孔布置在防突措施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分布在工作面各部位的检验孔应当布置于防突措施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并尽可能与周围各防突措施钻孔保持等距离,两帮的检验孔,在保证距巷道轮廓线外2-4米的基础上,要么远离周边的防突措施钻孔一定距离,要么布置在防突措施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且与周围各防突措施钻孔保持等距离的位置。
2、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必须包括以下两部分内容:
1)、检查所实施的工作面防突措施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和满足有关的标准等,并了解、收集工作面及实施措施的相关情况、突出预兆等(包括喷孔、卡钻等),作为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的内容之一,用于综合分析、判断;
2)、各检验指标的测定情况及主要数据,采用钻屑瓦斯解析指
标法进行检验。即超前钻孔的有效排放情况,经排放至少2小时后,采取现场打检验孔进行效果检验;检验后,K1值<0.3〔△h2<120Pa〕同时Smax<3.6kg/m并无其他异常情况时(我矿按南川局规定在检验时以《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突出危险性参考临界值的60%作为临界指标评判突出危险性),排放措施有效,再经排放2-8小时(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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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得少于2小时)后,方可掘进。否则,则措施无效,继续停头,由防突员增打排放孔数并延长排放时间,下一班再进行效果检验,直至检验有效后方允许作业。
3、检验孔应当不少于3个,其深度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允许的进尺量必须同时保证在巷道轴线方向留有不少于5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增加超前距为不小于7m)的措施孔超前距和不少于5m的检验孔超前距。
4、采用钻屑指标法验证、检验时,必须严格按照《WTC突出参数仪操作规程》、《MD-2解吸仪操作规程》要求执行。
5、当掘进工作面出现喷孔、卡钻、顶钻、钻孔变形、瓦斯涌出异常等现象,须立即停止一切作业,由防突员采取打超前排放钻孔的防突措施。
四、 安全防护措施
1、在+300m水平东大巷设置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避难硐室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隔离门设置标准按照反向风门标准安设。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深度满足扩散通风的要求,要求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避难所支护保持良好,并设有与调度室直通的电话;
(2)、避难硐室内放置足量的饮用水、安设压风自救袋,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
(3)、避难硐室内应配备不少于供最多避难人数的压缩氧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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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用+228m车场设置的3道牢固可靠的风门(2道正向风门和3道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反向风门墙体采用砖混结构砌筑,墙体厚度不得小于0.8m,刻槽不得小于0.2m,通过墙体的风筒、水沟必须设有防逆流装置。反向风门除放炮和无人时关闭外,其它时间必须打开并顶牢。
3、必须采用远距离放炮,爆破地点设在+300m东大巷避难硐室内,远距离爆破时,回风系统必须停电、撤人。放炮后进入工作面检查的时间不得小于30min。
4、在采掘工作面设置压风自救系统,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位置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随掘进工作面向前掘进,每隔20-40米设一组,每组压风自救可供5-8人使用,平均每人的压缩空气供给量不得少于0.1m3/min;并与矿井压风自救系统连接。
5、实施局部防突措施时的撤人、警戒范围和岗哨设置如下: (1)、在+228m车场风门外和+228m东抽放巷风门外悬挂“防突作业、严禁入内”警示牌,只限防突相关人员进入E5132机巷,其他人员需要进入时,必须电话联系,待防突员停止防突作业后,方可进入。
(2)、在作业点前后20m范围设置一部直通调度室的电话;
五、其它安全技术保障
1、采用超前钻孔排放后,经效果检验措施有效后,按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掘进,但必须浅眼爆破,循环进度不得大于1.2m,保留超前钻孔深度符合相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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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验证孔及效果检验孔,严格按钻孔布置图布置,并在软分层中取好倾角和水平夹角。
3、掘进巷道时,必须按中线、腰线,保证规范化。
4、所有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防治突出知识的培训,熟悉突出预兆和防治突出的基本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且井下采掘队长、跟班队长必须由连续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不少于3年的人员担任。
5、防突人员在布置验证孔、排放孔、检验孔等作业过程中,必须有瓦检员现场随时检查瓦斯,严禁防突人员单独作业。
6、严格执行允掘审批和进尺验收制度,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在技术负责人签发的允掘距离内掘进,严禁超掘。跟班队长、瓦检员每班必须按规定验收进尺,并在允掘通知单上如实填写有关数据,以确保不超掘。
7、在整个作业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按避灾路线撤至地面:(1)、卡钻、顶钻(停钻时不能退出钻杆);(2)钻孔变形、垮孔;(3)瓦斯涌出异常,浓度忽大忽小、瓦斯喷出等;(4)煤体片帮、掉碴、煤体颤动;(5)煤体响煤炮声;(6)顶板压力急剧增大,底板鼓起;(7)气温异常、忽冷忽热;(8)空气气味异常、闷人;(9)出现哨声、风声、蜂鸣声等。
8、在进行掘进作业时,必须保证独立的回风系统,且系统内风流畅通,与该系统相连的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必须坚固、可靠。
9、在更换支架(柱)和维修巷道时,必须由外向里,由下向上,先支后拆。只能一架(根) 支架(柱) 一架(根) 支架(柱)的更换,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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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必须先打好新支架(柱)后再更换旧支架(柱),严禁将一段需要更换的支架(柱)一次全部撤掉,再逐一恢复,以预防空顶距离过长,煤体冒落而引起突出,同时,在撤装支架(柱)过程中,因煤体垮落而形成的孔洞必须及时充填,并保证充填质量和效果符合要求。
10、在此工作面附近的进风流巷道内,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机电队必须经常维护,保证其畅通可靠。
11、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失爆,机电队负责每班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与维护。
12、该工作面配风量必须符合《大兴公司南平煤矿年度风量分配计划》和《大兴公司南平煤矿月度采掘头面计划和风量分配计划》。 13、严格按照规定安设和使用安全监控系统,配齐足够的分站和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并坚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试验,坚持每隔7天一次调校。
14、在工作面爆破落煤前,所有不装药的眼、孔都应用不燃性材料充填,充填深度不小于爆破孔深度的1.5倍。对采用直径大于120mm的钻孔等措施在煤体中形成的孔洞,在爆破前应严密封闭孔口,孔内注满水、砂或填土。
15、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3级的安全炸药,毫秒电雷管,且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必须严格使用水炮泥或炮泥,严禁反向装药。
1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离式自救器,并能正确使用。 17、供应部门对防突器材予以优先安排。
六、避灾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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