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的典型风险与法律应对
文/殷华
【摘 要】通常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模式。余额宝虽然掀开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帷幕,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汇早已有之,国内诸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英美等国家已经经过了数年实践。比之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更加强调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等精神,更加能体现普惠金融的理念,更加强调用户体验。 【期刊名称】法庭内外 【年(卷),期】2014(000)005 【总页数】2
【关键词】金融服务模式;互联网技术;法律应对;典型风险;信息科学技术;移动通信技术;中国互联网;资金融通 【文献来源】
court_thesis/0201243040100.html
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inside-outside-
近日,《取缔余额宝》一文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关于“余额宝是不是趴在银行身上吸血鬼”的热烈讨论,而截至目前,余额宝规模据称已超过4000多亿元。回顾余额宝的前世今生,这个开启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的神奇产品创造了很多历史上的第一,互联网金融也快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并且在今年的两会期间首次被写进两会报告。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具体包括哪些类型,目前存在哪些风险,金融消费者应当如何购买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并切实维护自身权益,这些都是我们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
通常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就是利用移动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等一系列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实现资金融通的新兴金融业态和金融服务模式。余额宝虽然掀开了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帷幕,但互联网金融这个词汇早已有之,国内诸多互联网金融模式在英美等国家已经经过了数年实践。比之于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更加强调互联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等精神,更加能体现普惠金融的理念,更加强调用户体验。
从法律意义上讲,互联网金融创新衍生出很多金融产品以及服务模式,但对于这些产品和模式的法律调整,目前还绝大多数处于传统法律规制之下,所以,正确认识互联网金融并且能够清晰识别它的风险点,就显得尤为关键。回归到实践中,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存在的法律风险非常繁杂,本文仅摘取其中需要特别注意之处,即以下3种模式中的三类主要风险,予以解析和提示。
P2P网贷平台的“跑路”风险
今年1月中旬,深圳中贷信创、杭州国临创投、上海锋逸信投3家P2P平台同时倒闭,涉及上千名投资者。据称,3个平台的实际控制人郑旭东已携款逃往境外。有投资者对待收资金进行了汇总,称有数亿资金被套资金下落不明。而自2012年以来,淘金贷、优易贷、众贷网等平台相继爆出私自放贷、跑路破产等问题,P2P平台频繁倒闭,整个行业不得不面对“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等现状。虽早有传闻,认为我国“一行三会”等在积极酝酿监管措施,但目前相关法规仍未出台。
P2P网贷在国内又称人人贷,即指个人或法人经由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借贷的金融模式。P2P网贷脱离了传统的金融媒介,通过互联网将借贷双方加以撮合、促成交易,尤其是实现了对一些个人和小微企业碎片化金融需求的满足,是当
下普惠金融理念的直接体现。
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P2P网贷平台一般会许诺较高的回报率,这在目前我国投资渠道有限的情况下,无疑具有很强诱惑力。但P2P网贷行业目前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虽然从事的是金融业务,但并未对其有实质性的金融监管,这就需要广大民众在P2P网贷平台上交易时,仔细审查平台的性质与资质,如平台交易是否具有相应担保、平台交易的历史记录、平台本身的资信情况,是纯平台模式还是债权转让模式,是否该平台的交易模式已触及企业违规放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法律底线,切莫一味地追求高收益,而盲目放款,否则将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众筹融资的非法集资风险
2012年10月5日,淘宝上一家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消费者可购买美微会员卡,该卡除了能享受订阅电子杂志的权利,还能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年底投资者还能得到分红。至2013年2月3日,共有1191名会员参加购买,认购总数68万股,共募集十余万元。后被我国证监会叫停,理由具体为:根据我国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证券,应当经过证券监管部门核准。2013年5月,证监会将通过淘宝网、微信等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行为,定性为一种非法证券活动。
随着这一事件的发酵与争论,众筹模式渐渐为公众所认知。众筹即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目前一般有奖励制、募捐制、股权制、借贷制等形式。众筹一开始只是利用互联网特性,让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对公众展示他们的创意,争取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但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