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财经公务文书
思考与练习
一、 简答
1. 公文的特点有哪些? 答:(1)法定的权威性; (2)明确的实用性; (3)极强的时效性; (4)格式的规范性。 2. 公文的作用是什么? 答:(1)管理调控作用; (2)约束规范作用; (3)协商交流作用; (4)依据凭证作用。
3. 向上级机关行文和向下级机关行文分别要遵守什么规则? 答: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 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 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 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
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5)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6)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 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2) 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3) 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4) 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5)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4. 简述公告的种类和特点。
答:按照内容的不同,公告可以分为四类:要事性公告、政策性公告、任免性公告和法定性公告。
公告的特点: (1)范围的广泛性; (2)内容的庄重性; (3)事件的单一性; (4)传播的公开性; (5)作者的限定性。 5. 通知有哪些种类?
答: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通知可分为六大类:发布性通知、批转性通知、转发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任免性通知和事务性通知。
6. 简述通知的写作要求。 答:(1) 依法行文。无 (2) 要求具体。 (3) 重点突出。
7. 通报适用于什么场合?有哪些特点?
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通报的特点:
(1)内容的真实性; (2)目的的晓谕性。 8. 简述报告的写作要求。
答:报告写作一般要求在掌握充分材料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