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有关规定,本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本社章程。 2、选举 为本社理事长。 3、选举 、 、 、 、 为本社理事。 4、选举 、 、 、 、 为本社监事(执行监事)。 5、其他事项。 设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任 命 书
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 为本社理事长。任命 、 、 、 为本社理事。任命 、 、 、 为本社监事(执行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 称 1、 备选名称 (请选用不同字号) 2、 住 所 邮政编码 成员出资总额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成员总数: (名) 其中:农民成员: (名)所占比例 %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 名 现住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1 2 3 文件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 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 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见申请类1.8)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见申请类1.9) 6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 8 9 10 住所使用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登记前置许可文件 (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份数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