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防火防爆防毒管理制度
为加强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 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制订下列管理制度:
1. 首先应限制和消除燃烧爆炸危险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要
素” 同时出现。
2. 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各动力设备正确使用接地和防静电
措 施。
3. 正确按生产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进行场所分类,采用国家规
定 的建筑设计标准和规范设计,确保生产装置本质安全。
4. 严格管理生产场所的着火源,加强控制与消除包括明火、电
气 火花、摩擦撞击火花、静电火花、雷击火花和危险温度。
5. 制订安全合理的工艺操作规程、控制反应温度压力、浓度与
反 应速度。
6. 选用安全可靠的设备和安全保护装置。
7. 建立和健全事故应急与救援的措施和力量的配备,在火灾与
爆 炸发生时,控制在最小范围,避免事故的扩大和恶化。
8. 在有毒岗位操作时,要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手套、工作
服 等。
9. 在有毒生产岗位,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和爆炸浓
度。
10. 对危险作业区域,定期进行空气检测,严禁跑冒滴漏造成
火灾 爆炸和中毒事故。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公司安全设施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制定下列管理制 度:
1. 安全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第一保障, 任何人不得擅自
动用 和移作它用。
2. 明确各安全设施责任人,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
保 养。
3. 安全设施如有损坏,应立即汇报安保科进行补充或修
复。
4. 加强教育,做到安全设施人人关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的思 想。
5. 各车间每天对在用设备进行巡查并作好纪录。
6. 各在用设备必须保证运转正常、无异声、温度必须在控
制范 围。
7. 对运转部位,定期加黄油和机修保养。 8. 各设备仪表必须每班擦拭干净。
9. 对易燃易爆车间,设备必须接地和使用防爆装置。 10.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挥发液体擦拭易燃易爆车间设备。
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一. 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 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三. 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四. 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五. 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六. 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 安装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 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九. 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 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
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 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