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思燃气生产基地项目招标文件
米及以上的生产型企业的业绩和钢结构工程业绩。1.5、投标的具体事项:
1.5.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109会议室
时间:于 年 月 日下午1:00时前
1.5.2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5.3踏勘现场: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察
勘现场的费用与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4投标文件使用文字种类及度量衡单位
1.5.5.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有关招标投标所有书面方式(包括电子邮件、传真)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5.5.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招标文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1.5.6使用货币种类
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1.6、建设资金
建设资金已基本获得,将首先保证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支付。
1.7、投标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额及递交地点: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5万元,必须是投标单位开具的支票,于2012年9月14日下午17:00时前交到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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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授予中标人合同后15日内返还投标人(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7.2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1.7.3招标人若证实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3.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1.7.3.2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投标文件;1.7.3.3 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1.7.3.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定合同协议;
1.7.3.5法律法规规定其它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1.7.3.6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在调查处理期间该项目的投标担保暂不退还。
1.7.3.7招标项目有投诉的,待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退还。1.8、投标文件
1.8.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件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其中投标函件部分、商务部分一册装订,技术部分一册装订;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在一个封袋。商务部分投标文件附光盘一张。
1.8.2投标文件格式
1.8.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格式
1.8.2.2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封装投标文件,并在投标
文件封面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2.3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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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代理人)亲自签署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8.2.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字样须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墨迹打印或书写,若有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8.2.5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投标文件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
1.9、开标、评标
1.9.1由招标人开标、评标。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做任何解释。
1.9.2招标人将遵照合理低价、技术先进、方案可行、安全可靠、企业业绩优良、项目经理部配备齐全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1.9.3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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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1 符合性评审(评审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2 投标函件、技术标书、经济标书中主要内容齐全,字迹清晰可辨。 提供了有效的资质证明、投标承诺书(包括投标 3 单位、项目经理、造价师或一级造价员)、安全资格审查意见、外埠企业入辽、入连备案通知书等招标文件中已明确要求提供的资料。 投标文件上标明的投标人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投 4 标申请人未发生实质性改变;类似工程业绩(企业及项目经理)符合要求。 按照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了单价和总价,未发现 修改工程量清单内容问题,编制人资格符合要求5 并加盖了印章;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逻辑关系一致,无重大偏差。 工期、质量标准、质量目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 6 工要求、项目管理班组人员组成、主要材料(设备)性能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除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提供替代技术方案的同 7 时,提交选择性报价外,同一份投标文件中,仅有一个报价。 8 提供了企业本年度的《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计取标 准》或《外埠企业规费核定标准》的复印件。 投标总报价未严重偏离合理报价(高于拦标价9 或低于最低价格底限),未发现有明显的串标、围标行为。 10 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相悖的不合理要求。
备注说明 投标单位名称及审查意见(合格、不合格) 外埠企业入辽、入连备案通知书中标后补办 “√”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评委签字: 日期: 注; 外埠企业入辽、入连备案通知书中标人如不能补办,承担一切责任及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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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中标
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1.11、授予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两日内到招标人处领取合同文本。1.12、合同签订
1.13.1 中标人应在领取合同文本后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1.13.2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
1.13.2.1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1.13.2.2 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1.13.2.3 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1.13.2.4 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1.13、其它
未尽事宜将依照答疑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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