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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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 工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制 度 签发日执行单位 人力资源部 文件编号 总页码 期 4
一、 工时制度: 1、下列人员执行不定时工作制: (1)副经理以上管理人员 (2)秘书及司机 (3)仓库保管人员 2、下列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 内保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值班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连续作业的岗位,以月 或季度为计算单位,但平均工作时间每周不得少于48小时。 3、定时工作制: 除上述规定的人员,其余岗位员工均实行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六内 天,每天 容 工作不少于8小时,每周工作不少于48小时。 法定休假日: 1、休息日:员工每周工作六天,星期日为休息日,员工倒休依工作情况确定,但 每周不少于一天休息日。 2、节日:员工按国家法令规定,享受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及 法律和法规 规定的其它休假日。
涉及部门 部经理: 签发人签名 现将《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抄发你部门,请严格执行。 总经理: (签名) 总经理: 兹收到《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本人明白本职责的详细内容,执行负责并谨此声明本人保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人签名 部门经理: (签名) 制 度 员 工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文件编执行单位 人力资源部 号 签发日总页码 期 4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享受丧假三天。 5、产假: 内 容 (1) 已婚的女员工生育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 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产前假十五天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提前生 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 按病假处理。难产的增加十五天产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十五天,已婚女员工年满二十四岁以上(含二十四周岁)生育 第一胎为晚育,加奖励假三十天; (2) 已婚的女员工采取避孕措施(有特殊情况未采取避孕措施的)怀孕流产 的(凭本中心指定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妊娠不足四个月的,产假为十 五天至三十天,妊娠四个月以上的,产假为四十二天; (3) 已婚女员工依照本酒店指定医院的要求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