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控制程序
(HBQY-CX-13)
1 目的
对管理处在活动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确保重要环境因素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在各项活动或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 3 职责
3.1办公室负责组织各科室、单位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3.2各科室、单位负责识别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因素。 4 工作程序
4.1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的流程
确认工作过程→识别环境因素(排查)→登记、汇总环境因素→ 评价环境因素→登记重要环境因素 4.2 环境因素的识别
4.2.1 识别范围:识别范围为所有工作活动和服务中可控制和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识别:
a) 材料、物品等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及回收和报废全过程; b) 设备、设施的采购、维修、保养、运行等一系列活动; c) 日常办公、职工生活;
d) 各项服务过程:收费、养护、机电维护、路政执法等。 4.2.2 识别时应考虑三种时态和三种状态
三种状态:
a) 正常:指正常运行、生产的状态;
b) 异常:指生产设备的启动、停机与检修或可合理预见的状态; c) 紧急:指不可预见的、突发的或设施突然失效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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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时态
a) 过去:指以往遗留的环境影响;
b) 现在:指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 c) 将来:指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4.2.3 识别内容 a) 大气:废气排放; b) 水体:废水排放; c) 废物:固体废物的处理; d) 土地污染; e) 噪音污染;
f) 原材料(化学品)与自然资源的利用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g) 可能对当地环境带来的问题: h) 相关方的问题等。 4.2.4 识别的方法
采用过程分析法、座谈和现场观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环境因素识别。 a) 过程分析法:对工作流程的环节进行分析,从中找出环境因素; b) 现场观察法:到现场采取看、查、问等方法发现环境因素。 4.3 环境因素的评价 4.3.1评价的依据
a) 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b) 环境影响的严重程度; c) 环境影响的发生频率; d) 环境影响的恢复能力; e) 环境影响的控制情况; f) 相关方的利益和要求。 4.3.2 评价方法 4.3.2.1 是非判断法
a) 对能源、资源以及原材料消耗的环境因素采用是非判断,消耗严重超标的判是。
b) 危险废物的处置、对化学危险品的管理等违反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5
中的有关规定,判是。
c) 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污染排放标准,判是。 4.3.2.2综合打分法
a) 根据《环境因素评分表》确定每个环境因素的分值; b) 评价准则见附表《环境因素评分标准》
被评价的环境因素各指标值之和①+②+③+④+⑤≥16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3.3 识别和评价的实施
4.3.3.1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已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汇总,并依据4.3.2的评价方法和准则,在《环境因素汇总及评价表》上判断或打分,并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填写《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4.3.3.1各科室和单位将本单位的《环境因素汇总及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上交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全管理处的《环境因素汇总及评价表》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