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测试手机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保证公司终端测试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失误,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测试手机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各部门测试手机、测试手机卡的发放、监督检查、维护、回收等管理. 第三条 公司测试机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手机管理工作。
第二节 管理及使用规定
第四条 公司研发、测试及运营等相关部门可申请测试手机与测试手机卡. 第五条
第七条 公司测试手机、测试手机卡自领用之日起由个人保管,若丢失或损坏的应及时汇报行政人事部办理,并由本人负责相关费用。
第八条 本人公司测试手机、测试手机卡应在公司内部使用,不得私自带离公司,如有工作需要需带离公司,应征得部门主管副总同意,并报备行政人事部方可带离。
第九条 公司测试手机、测试手机卡自领用起使用人必须保持在工作时间内正常开机,在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暂时不能使用时,应及时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十条
第十一条 使用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人员,离职时需办理公司测试手机、测试手机卡交接手续,若出现损坏或欠费的由本人照价赔偿后方可办理离职。 第十二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使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如超出话费补贴标准,超出部分的费用在个人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 公司手机、手机卡相互绑定,不可机卡分离使用,如违规按次计算,首次扣当月25%的话费补助,第二次扣当月50%话费补助,第三次扣当月所有话费补助。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规定使用的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 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资源部下发罚单,每月进行统计提交财务管理中心,由财务管理中心扣除话费补助。
第三节 申请流程
第十六条 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申请公司手机、手机卡的,于每月25日前统一进行申请后报人力资源部办理.
第十七条 手机卡申请流程
申请人填写《手机卡申请单》 营销中心/部门负责人初审 营销总经理审核 副总经理审核 总经理审批 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说明:审批层级空缺时须向上一层级递交)
第四节 手机话费补贴
第十八条 话费补贴为 每人200元/月.
第十九条 各单位/部门所有公司手机的话费补贴由本单位/部门承担。
第五节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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