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天平检定作业指导书
一、目的
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以有效的措施来控制影响检测质量的各种因素,确保检测质量,为客户提供可靠数据,出具符合国家标准、准确无误的证书,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子天平(以下简称天平)的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
三、责任
3.1、正确使用计量标准并负责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3.2、执行计量技术法规,进行计量检定工作。
3.3、保证计量检定的原始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完整、真实。
四、引用文件
4.1、JJG1036—2008《电子天平检定规程》
五、检定条件
5.1、环境条件
检定应在稳定的环境温度下进行,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为室内温度。稳定的环境条件是指:在检定期间所记录的最大温差,不超过天平温度范围的1/5,对于三级天平不大于5℃。相对湿度:对于三级天平不大于85%;环境压力:大气压力。
5.2、其他影响量
振动、大气中水汽凝结和气流及磁场等其他影响量不得对测量结果产生影响。
5.3、供电电源
5.3.1、由制造厂标明天平的电压和频率范围。当供电电源出现下述变化时,天平应能保持计量性能:电压范围-15%~+10%;频率范围-2%~+2%。
5.3.2、使用电池供电的天平,当电压低于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时,应出现电压过低的提示信息,这时天平可继续正常工作或自动停止。
六、检定项目与方法
6.1、外观检查
检定前应对天平进行下述目测检查。
6.1.1计量特征:准确度等级、最小秤量Min、最大秤量Max、检定分度值e、实际分度值d。
6.1.2、标记:法制计量管理标志。
6.1.3、天平的使用条件和地点是否合适
6.2、水平指示器
天平应安装水平指示器,并将水平指示器牢固安装在操作着明显可见的位置。未安装水平指示器的天平,不应有显见的倾斜。
6.3、置零装置
6.3.1、天平可以有一个或多个置零装置;
6.3.2、置零装置的效果不得改变天平的最大称量;
6.3.3、初始置零装置的效果不应超过20%最大秤量。
6.4、零点跟踪装置
天平应具有零点跟踪装置,零点跟踪装置在出厂时默认为开启状态;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的总效果,不得超过最大秤量的4%。
6.5、去皮装置
天平可有一个或多个去皮装置。
6.5.1、去皮装置应能保证准确置零,从而进行净重衡量;
6.5.2、去皮装置不得在零点以下或最大秤量以上使用。
6.6、检定前的准备
6.6.1、将天平放置在一平整、稳固的平台或平板上;
6.6.2、将天平调整到水平位置;
6.6.3、接通电源,天平预热,达到平衡、稳定;
6.6.4、校准天平
6.6.5、进行一次加载
6.7、偏载误差
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须满足相应载荷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
天平检定作业指导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