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津 市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GF-1999-0201)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一)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 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
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
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
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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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包 人:(公 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合同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本合同出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的标准、规范:
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力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