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文本 嘉善县姚庄镇、经济开发区天然气利用专项规划(2012-2020)
设置独立的安全监察机构,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日常和定期检修制度、职工定期考核制度等。
第11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49条 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本规划顺利有序地实施,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燃气工程项目规划、审批、监督管理方面的事务。
在较大的燃气工程,如城区管道燃气工程、天然气系统工程等,都必须设立健全的企业管理机构,组织和安排气源的调度、储存、输配,燃气设施的建设与维护、抢修。按照《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要求选择业主,提高准入门槛,保证规划尽快实施,维护嘉善县姚庄镇、经济开发区燃气市场安全、稳定发展。 第50条 安全措施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物质,在设计、施工、验收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定和条例。
为保证气源厂(包括门站、气化站、调压站)的建设用地,必须在城市用地规划中近早控制,其它建构筑物在规划时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防火距离。
本专项规划各气源厂(包括门站、气化站、调压站)的布点是原则性的,需在下一步各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具体落
实,并充分考虑与周边相邻用地及构筑物的安全防火要求。 第51条 政策扶持
燃气工程是一项为民造福的工程,工程不但投资大,回报率低,而且建设过程中会涉及到许多政府部门,管线部门及广大居民,故其建设难度相对于别的工程更大。作为当地的有关政府部门,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是燃气工程顺利建设的有力保障。
燃气工程其气源厂需占用一定的土地,而且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间距要求,在城建用地比较紧张的城镇,其用地更难以安排。为此,政府部门从用地规划阶段就需对其控制,保证将来的用地需要。
燃气工程的管线需埋设在许多主要道路下面,这些管线会涉及到道路、市政、自来水、通讯、电力等许多部门,尤其是老城区,地下资料欠缺,建设更加困难,政府有关部门应牵头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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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规划结论
第52条 结论
1、管道燃气在嘉善县姚庄镇、经济开发区的大范围、宽领域应用将该区域带来一定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规划近期在嘉善县姚庄镇丁枫线以东、申嘉湖高速公路以南新建天然气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各一座。规划远期在俞汇建设高中压调压站一座;并做好与嘉善门站出站后次高压管道的联通工作,实现和嘉善其他城市天然气管网的互通、互联,储备共享。
3、在嘉善县姚庄镇红旗塘边上新建一座液化天然气气化站(150m3x3)以及一座天然气液化工厂(30万Nm3/d),作为规划范围的调峰气源和应急气源,在俞汇、丁栅新建两座压缩天然气气化站(15000 m3/d),近期为俞汇、丁栅供气。
4、在嘉善姚庄镇、经济开发区建五座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均为LNG/L-CNG汽车加气站。
5、嘉善县姚庄镇、经济开发区的天然气市场利用前景美好,到2020年天然气用气量达3.03亿立方米/年。 6、善县姚庄镇、经济开发区输配系统采用次高压、中压二级输配系统,中压管网系统成环状供应。 7、规划期内燃气工程总投资为64927万元。
8、当条件成熟时,在姚庄镇及经济开发区内各设置一套分布式能源系统,在负荷中心就近实现能源供应的现代能源供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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