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标准
第十七条 对于剧毒、放射性和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的耗材,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领用人具体负责上述危险耗材的安全和管理。
文档大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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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经费管理及财务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技术中心科技经费的规范管
理,确保科技任务的完成和科技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结合技术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技术中心的科技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 (一)国家级项目经费。 (二)部委级项目经费。 (三)地方政府各类项目经费。 (四)各级各类人才计划经费 (五)技术中心项目经费。 第三条: 科技经费的管理
(一)任何渠道来源的经费必须全部纳入技术中心财务部统一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二)各渠道来源的课题经费均实行课题组长负责制,经费使用、日常管理等工作由中心财务部负责。
(三)科技经费的预算和支出
1、科技经费适用范围主要包括科技业务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和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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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及动力费。根据有关规定,项目研究能源及动力费应在科技业务费中列支,按项目研究经费预算在经费到位后由技术中心统一划拨。
3、人员费和劳务费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5%、重大项目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或按照项目立项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人员费按照研究人员的工作量和国家相关标准在课题预算人员费科目中据实列支,由技术中心财务部定期直接划拨进入课题组人员银行卡,不得预提。劳务费主要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津贴、项目聘请的无收入人员的费用。
4、管理费应按照财务制度允许的分摊方法,分摊计入课题成本,在预算批复范围内,由技术中心财务部按项目预算统一扣除,费用预算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5%。技术中心科技管理费由技术中心年度预算统一安排。
5、科技经费的支出包括购置设备,必须严格按照项目立项时的预算规定执行。没有列入预算范围的设备支出,原则上不得支出。确实需要购买,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技术中心组织专家论证,并报技术中心主任批准后方能执行。
(四)专家咨询费等其它费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范围列支,并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使用时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报技术委员会审核。
(五)科技结余经费的管理。各类科技经费均须于项目验收和结题前填好经费决算表上报办公室。经费如有结余,作为技术中心科技发展经费支出。
第四条: 科技经费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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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仪器设备费:直接为该项目所必须增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费,大型仪器设备和通用仪器设备的租赁费,自制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和外协作加工费。
(二)实验材料费:直接为该项目需要的消耗材料、试剂、药品等的购置费。
(三)科技业务费:专用图书资料购置费、测试费、调研费、国内必须参加的学术会议费、水电动力燃料费、实验用动、植物购置、种植养殖费等。
(四)其它科技管理费用,如成果评审鉴定、验收费、参展费等。
(五)科技基金经费只能用于实验材料费,不能用于差旅费,不提取水电费、劳务费、餐费等。
(六)科技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因经费不足提出申请使用科技经费,原则上必须有相关的预算计划。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不包括国际合作研究项目,该类项目的经费使用范围可根据不同来源的课题参照不同来源的科技经费管理条例执行。
第六条:本办法参照科技部、国家自然基金委、教育部和山东省等有关规定制定,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第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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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信息情报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 为规范技术中心的信息情报及档案管理,增强技术中心信息和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 归档范围
中心的规划、年度资金计划、统计资料、财务审计、会计档案、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 技术中心的档案管理由信息交流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
四、 档案管理员的职责:保证技术中心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五、 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 技术中心的归档资料实行“季度归档”及“年度归档”制度,即:每年的四、七、十和次年的一月和每年二月份为技术中心档案资料归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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