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知
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均受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查询方法如下:
一、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向检察机关提供如下材料:
(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申请函中要写明: 1、因何事由需要查询、要求写明具体投标项目。 2、要查询的具体标的、要求写明具体被查询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
(二)单位介绍信;
(三)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如招标文件等;
(四)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五)被查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被查询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需加盖印章。
二、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
(一)申请查询人直接到检察机关查询;
(二)电话预约查询:申请查询人需要通过电话传真方式,提前发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被查询单位营业执
照(副本)、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市检察院查询管理中心,各分院、区县院预防部门在受理查询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执行查询。申请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到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查询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市检察院查询管理中心,各分院、区县院预防部门应即时交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网络预约查询:申请查询人需要通过查询邮箱提前发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被查询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查询事由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市检察院查询管理中心,各分院、区县院预防部门在受理查询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执行查询。申请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到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查询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市检察院查询管理中心,各分院、区县院预防部门应即时交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申请人未按时取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检察机关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保存15个工作日,逾期予以销毁。申请人如两次未按时取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将不再为其提供电话、网络预约查询服务。
三、北京市各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均为免费服务。
四、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联系电
话: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8762871 58762814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59909089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59717919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北京铁路运输分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51861467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115789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63461736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3534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907925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3781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4954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8113 59558114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908036 59908035 59908037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60718293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2641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6720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6286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9585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59559023 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59557892 59557891
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59559795 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51827187 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02226182719 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031187921598
【名词解释】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行贿犯罪档案录入的范围是1997年以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作出生效裁判的行贿、单位行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犯罪案件信息。检察机关依照规定受理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单位及个人的查询申请并提供查询服务。在工程招投标或公共采购等过程中,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
入、降低资质等级等。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认真总结三年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