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组长任职资格与岗位职责
1、任职资格:
(1)具有主管护师以上技术职称,处于高级责任护士以上层级,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临床专科护理业务知识较为扎实,基础与专科护理技术熟练,有一定教学和管理能力,护士长不在位时,能代理护士长工作。
(2)掌握护理基础理论、有关的医学基础知识及本病区常见疾病护理常规;了解常用的临床检验及本病区特殊检查的方法、临床意义。 2、岗位职责:
(1)有权行使高级责任护士的职责。
(2)在护士长的领导下,负责所在护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护士长不在班时,由当班组长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处理、协调相关事宜。 (3)根据工作需要,可承担日夜班各种班次工作任务。
(4)在护士长的统筹安排下,必要时可负责本护理小组的排班、分管床位数、患者数及其他工作任务。
(5)专科护士或组长负责高技术、高风险工作并直接服务危重患者,承担本专科危重症患者/复杂疑难专科患者的专责护理和个案管理。
(6)专科护士或组长参加本组患者的医疗查房、会诊和疑难、死亡病历讨论,掌握所属护理小组患者病情,特别是危重患者的病情。及时与主管医师沟通,了解病情和治疗方案,制定护理计划或下达护嘱,使护理有连续过程。
(7)专科护士或组长能前瞻性预见病情变化及转归,指导责任护士采取有效的预防/防范措施。参加并指导危重患者的抢救护理工作,确保护理安全和质量。 (8)落实患者评估。重点评估危重、新入院患者,新开展手术、大手术、当天或次日手术的患者以及有特殊需求、需要特殊治疗的患者的高危或重点护理问题,促进护理质量持续提高。
(9)落实并监督落实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措施。病情不稳定、有并发症的高危患者,如压疮、老年及新生儿、失禁、化疗、衰弱等,由专科护士或组长负责评估、确定护理措施并指导实施。通过业务查房,核查本组患者护理问题、护理措施和护理效果。
(10)落实质量监控。发挥组长在三级护理质量监管中的作用,按工作标准对本
小组护理工作进行检查,对关键性、专科性、疑难等护理技术进行质量监控。对急危重患者、老年患者、特殊检查/治疗/用药患者、大手术和死亡病例及可能存在纠纷隐患患者的护理记录进行质量监控。检查、修审下级护士的护理记录;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持续质量控制。修改完善护理工作流程。
(11)跟进医嘱、护嘱、护理计划落实情况。督促本组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12)与各团队进行沟通和协调。保持团队积极性。
(13)组织或主持护理业务查房、护理教学查房、重危患者护理会诊和护理个案讨论。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本小组护理业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