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奖罚制度
、制度依据及目标 1、为确保公司的品牌形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针对施工过 程中的质量状况和安全隐患,依据国家《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及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各种资料及 时上报、实现安全文明生产,促进全员参与质量控制、质量安全管理。 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二、行政事务的管理规定 1、分包工程负责人和施工管理人员应遵守作业时间,手机二十四小 时开机。连续二小时以上打不通电话或在工地无管理人员负责罚款 200元/人次。
2、项目部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相关人员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 人次。迟到超过10分钟以上者罚款100元/人次,迟到超过半小时以 上者做缺席处理。
3、各种资料、日报必须按时上交,没有上交者罚款100元/人次,迟 交者罚款50元/人次。(日报中工程量计算的起止时间为前一天的 17时至当天17时,工区上报时间为当天 19时前)。
4、对于业主、监理或行政部门的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 待,严格执行,不执行者罚款500元/人次。若这些单位开出罚单, 项目部对相关工区进行加倍处罚。
三、工程进度管理规定
工程进度控制与管理是保证施工项目按期完成, 合理安排资源供 应,节约工程成本的重要措施。是以计划为中心管理职能,其本身体 现为不断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和调整计划的动态循环过程, 进度管理 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使用。进度检查每落实一次,要求组织充足的 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
1、根据施工合同订立的施工期, 工程施工期每提前一天,项目部奖
励工区500元。工程施工期每推迟一天,项目部罚款工区 2、根据1000 元。 项目部总体工程进度计划,各分包方必须每月月底提交下月 施工进度计划,每周六前提交下周周进度计划,没有按时提交者罚款 100元/人次。经项目部审核合理批准后实行,不能如期按计划工期 完成者,周进度计划每推迟一天处1000元/天罚款。月进度计划每推 迟一天处2000元/天罚款。
3、不按项目部要求合理安排劳动力,或管理不力等原因造成 划滞后或直接影响工期滞后的罚款 10000--100000元/次。 四、质量管理规定 1、违章罚款
生产计
(1)对同一质量通病,经二次以上检查仍无明显改进时, 对施工单 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对相应责任人处以110-5000元罚款。
(2) 对不重视质量、违章指挥、对抗质检人员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 施工人员或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0-5000元。
(3) 施工班组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作业指导
书、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地方标准及规定、技术交底等操作, 视情 节轻重罚款200-500元/次,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 2-10%罚款。
(4) 施工工区不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单施工,私自更改标准进行 施工等,并且未经业主或项目部书面同意, 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其他 后果自负。
2、工程管理罚款
(1)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不坚持原则,发现问题不及 时反映,不督促整改,主管范围内经常发生质量事故,经教育仍无改 进者,罚款500-5000元。
(2) 工程施工中,相应技术人员不负责任,不按照测量交底的轴线、 标高施做,罚500-5000元/次,由此而造成事故的,再按经济损失的 5-20%罚款。
3、工程质量事故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