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设工程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竞争力,保证集团总目标的实现,促进企业良性发展,规范各层级的管理责任,实现企业和员工共赢,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良性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原则
2.1本管理办法明确了公司实施绩效考核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规范、统一项目公司绩效考核和奖金管理,鼓励项目公司提高投入产出效益。
2.2本管理办法中的绩效考核针对不同层级组织和个人设定不同的考核侧重点,考核指标体系是考核内容的具体化,按各种指标体系进行考核的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考核得分直接决定考核工资发放比例。
3.适用范围
3.1本规定适用于全集团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各分公司可据此原则制定相应规定,报集团批准后执行。
3.2考核的对象分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普通职员三大类。 3.3高层管理人员指公司的经营决策层,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中间管理层,包括各部门负责人,下属公司的部门负责人等;普通员工指公司的基层人员,包括各部门的主管以下和下属公司的一般工作人员。
4.绩效考核管理组织
4.1高层管理人员考核由董事长评核。
4.2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由总经理组成考评小组评核,董事长修正考评结果。 4.3普通职员的考核由直接上级评核,分管领导修正考评结果。
4.4考核成绩分优(95-100)、甲(85-95)、乙(75-85)、丙(60-75)、劣(60分以下)五级。
5. 考核流程:
5.1员工按月考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按季度考核。
5.2被考核人向上级递交员工月(季)度考核表→直接上级审核修订→人力资源部备案。
5.3步骤:制定计划→执行计划→实施考核→结果应用。
5.3.1制定计划:考核者与被考核者根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沟通员工本考核期内的工作,确定考核内容和权重,并达成共识,填写《员工月(季)度考核表》,双方签字确认。
5.3.2执行计划: 被考核人按照计划开展工作,直接上级给予指导,由于不可控原因导致重大工作计划变更,则需要调整计划并以新的计划进行考核。
5.3.3实施考核:被考核者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自评打分,考核者与人力资源部共同审核评分后交隔级上级修正评分结果 。
5.3.4结果应用:考核成绩为劣级的,绩效工资为零;考核成绩为丙级的,绩效工资为70%;考核成绩为乙级的,绩效工资为80%;考核成绩为甲级的,绩效工资为90%;考核成绩为优级的,绩效工资为100%。
5.3.4.1凡年度考核列优级者,经总经办公会研究予以一级以上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一级,列乙等者保留原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或降级,劣等者免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6.奖金管理规定
6.1本管理指引中奖金的计提额来自当年实现的销售额: 70% 的奖金计提与当期实现的净利润额挂钩,30% 的奖金额计提自当期实现的销售额。
6.2奖励原则:在项目公司达到董事会审批的考核期内销售额和净利润额目标70%的情况下,经营团队包干得1%;超出目标70%的部分,经营团队包干得30%,股东包干得70%。
6.3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法:高层管理人员占50%;中层管理人员占25%;有功人员占5%;剩余的20%由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再分配。 6.4奖励资金的发放总体以绩效考核为依据,其中高层管理人员以董事长认定其绩效评定为基础;中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奖励资金按绩效考核成绩执行。 6.5奖励资金为税前资金,以年度为单位考核发放。
7.绩效考核管理规定
7.1.考核结果的审批权限界定:考核结果的审批权限界定分为三种情况:项目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审批权在集团总部;项目各部门经理的考核结果审批权在项目公司;除以上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的考核结果审批权在其所属部门的第一责任
人。
7.2考核期间确定:月度考核的期间是每月1日至本月末。 7.3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7.3.1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与工资调整及职位晋升挂钩。年度的考核结果作为任期中管理的主要依据。
7.3.2对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调整。 7.3.3绩效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
7.3.4绩效考核结果供人才储备及员工的培训开发时参考。 7.3.5申诉: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公司总经办申诉。 8.附件
(见行政管理制度《工作计划管理规定》附件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