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围绕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发动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对企业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技术难题献计献策,科学论证,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服务;
三、组织开展学术和技术交流活动,评选推荐优秀论文,推广高新技术,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四、开展继续教育,加快知识更新,提高科技工作者技术水平和管理人员的科学管理水平;
五、普及科技知识,弘扬科学思想,传播科学方法,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职工科学素质;
六、积极与各级学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促进科研成果转化; 七、积极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科技咨询、技术服务活动;
八、代表科技工作者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科技工作者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技术成果鉴定等工作;
九、表彰、奖励有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宣传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
十、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愿和要求,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十一、完成企业领导和上级科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会员分团体和个人会员。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认并遵守企业科协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或本团体申请,经企业科协委员会或常委会批准,即为会员:
第 6 页 共 16 页
一、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的各类科技工作者或有一定贡献的各类专业技术工作者;
二、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的生产实践中有突出成绩的技术能手和骨干; 三、热心支持并参与科协工作的管理人员或相关团体。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选举和被选举权; 二、对科协工作有建议和批评权;
三、优先参加科协举办的各种活动和申请科协资助项目; 四、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要求科协帮助和维护; 五、遵守科协章程,执行决议,按规定缴纳会费; 六、维护企业利益,保守企业技术秘密; 七、参加科协活动,完成交办任务。
第八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厂规、会章者,经委员会或常委会决定,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组 织
第九条 凡拥有30人以上科技工作者的企业,科技工作者要求且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企业决策层研究同意,并提供一定经费和物质保障,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科协批准,可建立企业科协。
具备同类属性的企(事)业科协,可成立企(事)业科协联合体。 第十条 申请成立企业科协,须提交申请报告、企业科协章程草案等必要材料,经所在地县级以上科学技术协会批复,即可按照相关程序成立。
第 7 页 共 16 页
第十一条 企业科协实行民主办会。企业科协的领导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一、讨论决定企业科协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审议批准企业科协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讨论通过有关决议和倡议; 四、选举企业科协新一届委员会; 五、制定和修改企业科协章程。
第十三条 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企业科协委员会负责领导企业科协工作。其职能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制订工作计划,审议工作总结; 三、领导所属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召开下届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企业科协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委员多的科协设立常务委员会,在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休会期间,由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必要时,可设名誉主席一人,由企业党政领导担任。
第十五条 企业科协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应配备一定数量工作人员组成办事机构,在委员会或常委会领导下处理日常工作。办事机构负责人应由企业中层以上从事管理的科技工作者担任。
第十六条 企业科协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科技工作者数量设立企业科协分会和专业学组(专业委员会)。
第 8 页 共 16 页
第十七条 企业科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向批准成立的科学技术协会申请注销: 一、决定自行解散的; 二、所在企业解散、破产的; 三、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八条 经费来源: 一、企业拨款; 二、会员会费; 三、捐款;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通则由XX市科学技术协会制定,解释权归XX市科学技术协会。 第二十条 在园区、事业单位成立科学技术协会可参照本通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科协可根据本通则精神,结合具体情况,自行制订本地实施细则。 XX市成立企业科协申报表 单位名称 科技队伍情况(高、中、初级专业人数) 企业性质 国企( )民营( )其他( )
第 9 页 共 16 页
宗 旨 与 任 务 企 业决 策层 意见 企业姓名 科协部门 联系地址 人 市 科 协 审 批 意 见 备 1、企业决策层意见栏中,请填写对企业科协组织提供的条件与要求。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技术职称 电 话 性别 年 龄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第 10 页 共 1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