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开发产品本钱的内容
开发产品本钱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开发产品本钱按其用途,可分为如下四类:
1.土地开发本钱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土地〔即建立场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2.房屋开发本钱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各种房屋〔包括商品房、出租房、周转房、代建房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3.配套设施开发本钱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能有偿转让的大配套设施与不能有偿转让、不能直接计入开发产品本钱的公共配套设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4.代建工程开发本钱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受委托单位的委托,代为开发除土地、房屋以外其他工程如市政工程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以上四类开发产品本钱,在核算上将其费用分为如下六个本钱项目: 〔一〕土地开发本钱:
1.土地征用与拆迁补偿费或批租地价指因开发房地产而征用土地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征地费、安置费以与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补偿费,或采用批租方式取得土地的批租地价。
2.前期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前发生的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以与水文地质勘察、测绘、场地平整等费用。
3.根底设施费指土地、房屋开发过程中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绿化、环卫设施以与道路等根底设施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费指土地房屋开发项目在开发过程中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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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施工所发生的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
5.配套设施费指在开发小区内发生,可计入土地、房屋开发本钱的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如钢炉房、水塔、居委会、派出所、幼托、消防、自行车棚、公厕等设施支出。
6.开发间接费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独立核算单位与开发现场为开发房地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现场管理机构人员工资、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劳动保护费、周转房摊销等。
从上可以看出: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的开发本钱,相当于工业产品的制造本钱和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本钱。
如要计算房地产开发企业产品的完全本钱,还要计算开发企业〔公司本部〕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开发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以与为销售、出租、转让开发产品而发生的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也叫期间费用。它们绝大局部都是经营期间的费用开支,与开发工程量的关系并不十分密切,如果将期间费用计入开发产品本钱,在开发产品开发和销售、出租、转让不同步的情况下,就会增加开发产品的本钱,特别是在开发房地产滞销时期,将滞销期间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计入当期开发产品本钱,就会使企业造成大量的潜亏,不能与时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
同时,将期间费用计入开发产品本钱,不但要增加核算的工作量,也不利于正确考核企业开发单位的本钱水平和本钱管理责任。因此,现行会计制度中规定将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不再计入开发产品本钱,也就是说,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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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产品只计算开发本钱,不计算完全本钱。
二、自营开发工程本钱的核算(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根底设施和建筑安装等工程的施工,可以采用自营方式,也可采用发包方式进展。
采用自营方式进展的根底设施和建筑安装〔包括装饰〕等工程,如果工程规模不大,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工程费用,可直接计人有关开发本钱的核算对象,记入“开发本钱——房屋开发本钱〞等账户的借方和“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等账户的贷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开发本钱——房屋开发本钱##X 贷:银行存款##X 库存材料##X 应付工资##X
如果工程规模较大,由企业所属施工单位进展内部核算的,可根据需要设置“工程施工〞账户,用来核算和归集自营工程费用,并按工程施工本钱核算对象和本钱项目设置工程施工本钱明细分类账进展工程本钱明细分类核算。 一、自营工程本钱核算的对象和项目
由于开发企业根底设施、建筑安装等工程具有多样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每一工程几乎都有它的独特形式和结构,需要一套单独的设计图纸,在建立它时,要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
即使采用一样的标准设计,也由于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建造,以致它们的地形、地质、水文等自然条件和交通、材料资源等社会条件不同,在建造时,往往也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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