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林发(2011)84号
正宁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绩核查
报 告
市林业局:
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11年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实
绩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10年度工程实施进展情况
2010年上级下达我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4000亩,其中荒山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1000亩,下达补助资金42万元。已于2010年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完成荒山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1000亩,经我局组织自查验收,任务完成率及苗木成活率分别达到100%和85%以上。
二、工程管理情况
一是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靠实责任。我们始终把退耕还林工程作为生态建设的一项主要举措来抓,作为全县经济建设的第一号工程来实施,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部门帮乡、抓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县林业部门实行领导包片、技术人员包乡、工作人员包点的分工负责制,坚持深入工地配合乡镇搞好规划和技术指导,严把整地、栽植、苗木等各项技术关口,为工程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创造良好营林氛围。我们通过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和报纸、广播、电视、宣传碑、宣传牌、宣传车、标语、传单等舆论宣传工具和会议、集日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管护措施,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
育,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退耕还林工程有了一个新的认识,解放了思想,转变了观念,增强了实施退耕还林、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全县顺利实施好退耕还林工程奠定了牢固的思想基础。
三是认真开展县级自查,切实落实补助政策。我们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验收办法,安排组织林业技术人员,深入实地对退耕还林工程进行自查验收。采取林业技术员与乡镇共同验收的办法进行,深入现场实地逐块进行核实。对达不到工程建设标准的,暂停补助粮款供应,签发补植整改通知单,督促限期进行补植整改,待补植并经验收合格后再恢复补助兑付,达到“以停促造”的目的,使动态监管在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并以核查结果为依据,认真整理粮款兑付文件,采取张榜公布的办法,对年度兑付的补助粮款逐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尽量减少粮款兑付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做到公正、公平、合理。
四是严肃查处信访案件,维护好退耕农户利益。我们坚持把退耕还林信访查处作为工程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坚持“有访必接,有案必查,早查早结”的原则,采取调阅资料、走访调查、现场勘查、答疑释惑、协调调解等办法,认真对待、处理每一起信访纠纷。努力将每起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