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广东xx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试行) 制定 陈锦波 修改历史记录 版本 1总则
1.1目的
审核 修订内容 批准 修订人 修订日期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人员进出管理,保障企业和人员财务安全和良好的作业环境,规划保障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设备事故,保证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一切访客、外来培训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其它未在此范围人员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本制度,收集教育资料,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外来培训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2.2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2.3接待部门负责访客进入公司前的安全教育和进入公司区后的安全监护。 2.4接待部门和外来人员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护。
3工作程序
3.1术语
3.1.1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3.1.2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作业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3.1.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公司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3.2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3.2.1保安室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传达工作,填写《访客单》。让外来人员认真阅读《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
3.2.2进入公司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办公大楼,终止参观接待。
3.2.3对外来参观人员到展厅参观,接待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注意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展厅和办公区内自由活动。
3.2.4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展厅和办公区的物品、开关、阀门等。 3.2.5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管控和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3.2.6外来参观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2.7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3.3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
3.3.1外来培训人员入公司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综合部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入公司前培训,接待部门组织接待参观区域培训,各级教育要留有培训记录。
3.3.2综合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安全作业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培训。让外来人员认真阅《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考核合格后,发放出入证,凭证进出企业。
3.3.3接受部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本部门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特点、禁火
要求、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等培训。
3.3.4接受部门下属小组负责在岗期间的安全卫生监护、岗位职业危害、个体防护要求和业务培训等。
3.3.5外来培训人员在未征得我司同意前,不得动用我司岗位上的工具、开关、阀门等。
3.3.6外来培训人员必须遵守企业劳动纪律相关要求,不得串岗、睡岗以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4.1综合部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进入工地前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发放出入证,凭证进入公司。培训主要内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特点、作业的注意事项、需要办理的安全票据、办理程序和基本要求。
4.2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外来人员安全须知》,并严格遵守。 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协调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与本公司相关部门的接口问题。
4.3外来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票证,并服从本公司的安全监管。外来施工人员作业期间必须做好个体防护和劳动保护。 4.4外来施工人员进厂需先到综合部办理登记手续,并由综合部门发放“临时工作证”,凭“临时工作证”在厂区规定范围内活动(严禁在除施工地点外的其余室内活动)。
4.5“临时工作证”由施工单位统一办理,一证一号,随身佩戴,只准持证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反,即予吊销。施工结束前由施工单位统一将此证交回公司综合部,凭回执与工程部门办理结算。
4.6办理“临时工作证”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施工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一寸照片2张。
4.7如因证件丢失,应由施工单位出面及时向本公司综合部报告,申请补办,每证交纳工本费10元。
4.8外来施工人员领取“临时工作证”后,应详细阅读《注意事项》(附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照章处罚。
4.9施工队伍在施工期间食宿自行解决。如自行无法解决,可向公司综合部提出申请,批准后,由综合部统一安排。
4.10施工期间,任何单位凡携带施工工具、材料进厂作业,均需提交清单,由保安核实后进入工作场所。出入车辆与人员所带材料、工具需由综合部签字确认,施工方主管签字,保安核实(依据进厂设备清单和材料类别)后放行。 4.1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有施工工器具、材料需存放现场的,需向公司综合部提出申请,由综合部安排存放地点。并由施工单位自行安排人员看管,如有遗失本公司不负相应责任。若存放物质为特种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时,需向公司综合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好防护措施。
4.12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相关规定设立施工警示、警告、提示等标志,加强对作业区域的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4.1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特种设备和动火操作时,必须经公司综合部检验、登记、发证,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所有特种作业人员都要做到持证上岗。
4.14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需临时用电,必须经公司综合部批准,并由综合部负责相关接送电工作,施工结束后及时通知综合部进行拆除。
4.15施工单位要接受本公司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本公司下达的安全指令、整改意见等;若施工单位无故不按期整改本公司提出的隐患、问题,本公司有权令其停工整顿。
4.16施工单位应于施工开始前对所属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醒大家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