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川 县 概 况
龙川县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东江和韩江上游,东连梅州、汕头、西靠韶关,北接江西,南近珠江三角洲,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水丰沛,阳光充足,平均气温20.7℃。龙川历史悠远,公元前214年秦朝始置县,至今有2227年历史,素有“秦朝古镇,汉唐名城”之美誉。全县总面积3081.31平方公里,辖24个镇, 315个行政村,42个居委会,2013年户籍人口97.09万人,常住人口71.57万人,海外华侨和港澳台同胞34.1万人。
经市统计部门初步核算,2013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15.88亿元,比上年增长12.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35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47.06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6.47亿元。分别增长6.6%、16.3%和9.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0.66亿元。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59亿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683万美元。
龙川资源丰富。全县水域面积0.91万公顷,水资源以东江、韩江为主,可开发利用的水力资源27万千瓦。全省第二大水电站----省属枫树坝电站装机容量为20万千瓦。优质珍稀的龙川黎咀梅子坑天然矿泉水,流量达27万吨,被誉为“东方维希”。
龙川旅游胜地众多。南部重镇佗城是赵佗故城和兴王之地,被列为广东省首批历史文化名城,素有“秦朝古镇、汉唐名城”之美誉,现存省市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余处,越王井、正相塔、孔庙、越王庙等均名闻遐迩,吸引大量境内外游客观光游览。南部有水坑生态风景区、塔西合溪温泉、涧洞三叠泉瀑布及七峰山旅游度假村、知青部
落等景观。北部有风光秀丽的青山湖(枫树坝水库)、万有山生态旅游度假村、梅子山矿泉水山庄度假村。中部有广东七大名山之一的霍山,属省级森林公园、国家3A级旅游区,其洞幽峰奇、百态千姿,以独特的“丹霞地貌”闻名遐迩,素有“朝在罗浮暮在霍”美誉。
龙川基础设施完善,投资环境良好。纵贯我国南北九省的京九铁路与贯穿广东省东西的广梅汕铁路在县城老隆镇交汇并设立大型编组站、粮食储备站、机务段、通信段,是岭南地区重要的铁路枢纽之一。河(源)梅(州)高速在县境内设有三个互通出入口。205国道横贯龙川东西,途经县城,省道S277线纵贯龙川南北。全县315个村实现村村通公路。县城东江两岸、县文化公园、体育公园已成为美丽的风景线,县城绿化、亮化、美化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进一步提高。县委县政府精心建设招商引资平台,规划了总面积为50平方公里的工业园区,其中2008年开始建园的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园为省级产业转移园,规划面积达4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以电子、电器、空气能及新材料等为主导产业的工业园区。
龙川竭诚服务于海内外客商。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外商投资优惠政策,以“外商发财,龙川发展”为宗旨,设立“县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门式办事”和“一条龙服务”制度。坚持“信誉第一、服务第一、效益第一”的方针,积极营造“讲法治,重信用,低成本,高效率,优服务,可持续”的投资环境,为投资创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千年古邑在腾飞,明日龙川更锦绣。竭诚欢迎海内外客商前来投资兴业,谋求共同发展,努力构建“富裕、人文、和谐、秀美”的新龙川!
编 辑 说 明
《龙川统计年鉴——2013年》(下简称年鉴)是一部反映龙川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资料性年刊,书中收录了全县2013年的大量统计数据。
《年鉴》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文字部分,收录了龙川县统计局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第二部分为统计资料。具体分为综合、人口,农村经济,工业、交通、邮电,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国内贸易、餐饮业、工商、物价、税务、财政、金融、保险,能源消费、外经贸、人民生活,文化、体育、广播、教育、卫生,环保、旅游、科技、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安全生产、气象等八部分。本年年鉴人口部分收录了1988—2013年常住人口数,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10年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2005-2009年常住人口进行平滑推算调整,使用时以调整数为准。
《年鉴》中的资料是根据我局及有关部门的统计年报整理汇编而成。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2008年的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并对2005-2008年的地区生产总值进行调整,使用时以调整数为准。
《年鉴》中的统计指标数据计算单位、不变价、当年价和一些统计指标计算方法,在该页中已注明。《年鉴》中的“空格”表示该项统计指标数据不详或无该项数据,不同方向的数据速度指标无对比。
鉴于经济普查,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GDP)数据暂时采用快报数。 本《年鉴》在整理编辑过程中,因受水平、人力和时间限制,谬误及疏漏之处,恳请各界人士批评指正。
附录: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总产出: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总和,反映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总成果。具体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通信和仓储业、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其他服务业。
地区生产总值:指一国或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和提供的最终产品的价值。其有三种核算方法: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
一、按“生产法”计算地区生产总值,“生产法”是从生产角度计算地区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即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从而得到各个部门的增加值。计算公式: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各部门增加值的总和就是地区生产总值。
二、按“收入法”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也称“分配法”,它是从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创造收入或分配的角度对地区生产总值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各部门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
三、按“支出法”计算地区生产总值,“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来核算地区生产总值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总消费、总投资和净出口三部分。地区生产总值包括第一产业(农业)、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
各业)。
发展速度:用以反映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根据两个不同时期发展水平的对比而得(报告期除以基期)。由于比较的标准时期不同,发展速度可分为定期发展速度和环比发展速度两种。
增长速度:发展速度减1(或100%)就是增长速度。即增长速度=发展速度-1(或100%)。
平均每年增长速度(递增速度):平均每年增长速度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水平法,又称几何平均法;另一种是累计法,又称代数平均法或方程法。水平法是从间隔期内(二年、三年、四年、五年……十年或更长时期)最后一年发展水平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或下降)速度。累计法是从间隔期内各年发展水平总和同基期水平对比来计算平均每年增长速度比较接近,但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出现大起大落时,两种方法计算的结算差别较大。
可比价格:指在不同时期价值指标对比时,扣除了价格变动因素,而确切表示物量的变化。按可比价格计算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直接用于产品产量乘其不变价格;一种是指数法换算。
不变价格:用某一时期的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作为固定价格,来计算各个时期的产品价值。目的是为了消除各个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保证各时期间、地区间的可比性。解放后,国家统计局先后七次制订了全国统一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的不变价格,即1952年不变价;1957年不变价;1970年不变价;1980年不变价;1990年不变价;2000年不变价;2005年不变价;2010年不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