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会[2010]11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4.15 【实施日期】2010.04.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
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会[2010]11号 2010年4月15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发挥企业文化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形成的、为整体团队所认 1 / 2
同并遵守的价值观、经营理念和企业精神,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第三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
(一)缺乏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可能导致员工丧失对企业的信心和认同感,企业缺乏凝聚力和竞争力。
(二)缺乏开拓创新、团队协作和风险意识,可能导致企业发展目标难以实现,影响可持续发展。 (三)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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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5号--企业文化【法规类别】企业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财会[2010]11号【发布部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署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日期】2010.04.15【实施日期】2010.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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