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变更后影响分析
4.1大气环境
(1)污染源分析及其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为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
本项目采用2台20t/h燃气锅炉供热,天然气用量134.4万m3/a,年工作60天,每天运行8小时。天然气在燃烧时产生燃气废气,主要成分为SO2、氮氧化物、烟尘,燃气排放系数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2010年)中“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包括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表—燃气工业锅炉,烟气量136259.17m3/万m3。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类比《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四厂燃气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监测报告表》数据,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范围为4.08~5.0mg/m3,平均值为4.64mg/m3,SO2的排放浓度范围为3.41~5.61mg/m3,平均值为4.36mg/m3,NOx的排放浓度范围为17.7~29.9mg/m3,平均值为23.44mg/m3。本项目类比项目都采用天然气作为原料,排放数据具有类比性。本项目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器,NOx的排放浓度不高于30mg/m3。本次评价预测排放浓度以最大排放浓度值计,分别为: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SO2排放浓度5.61mg/m3、NOX排放浓度为29.9mg/m3,烟气量为18313232.4m3,排放量分别为颗粒物0.091t/a、SO20.103 t/a、NOX0.548 t/a。锅炉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每台锅炉1根排气筒)有组织排放,SO2、氮氧化物、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锅炉烟气参考执行《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工作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77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5 mg/m3,SO2≤10 mg/m3,氮氧化物≤30 mg/m3。
(2)主要污染源源强及环境空气影响预测分析 ① 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依据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相关要求,结合项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正常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及排放参数,采用附录A推荐模型中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计算项目污染源的最大环境影响,然后按评
价工作分级判据进行分级。
1)Pmax及D10%的确定
根据项目污染源调查结果,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度达到标准值的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如下:
式中:——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1h地面空气质量
浓度,μg/m3;
——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μg/m3。
2)评价等级判别表
如污染物数i大于1,取P值中最大者Pmax。评价等级按表9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9 评价工作等级判据表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评价 二级评价 三级评价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Pmax≥10% 1%≤Pmax<10% Pmax <1% ②废气污染源参数
废气污染源估算计算参数见表10。
表10 废气污染源参数一览表(点源)
编号 名称 排气筒底部排气筒排气筒出年排放小排放海拔高度/m 高度/m 口内径m 时数/h 工况 污染物排放速率/(kg/h) PM10 非甲烷SO2 总烃 -- NOx 1 锅炉排放口(001A) 锅炉排放口(002A) 3.0 15 0.5 2400 正常 0.094 0.107 0.57 2 3.0 15 0.5 2400 正常 0.094 -- 0.107 0.57 ③估算模型参数
项目估算模型参数见表11。
表11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城市/农村选项 城市/农村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取值 城市 1万 41.2 -23.15 农田 中等湿度 考虑地形 地形数据分辨率(m) 考虑海岸线熏烟 是否考虑海岸线熏烟 海岸线距离/km 海岸线方向/o 否 / 否 / / 最高环境温度/℃ 最低环境温度/℃ 土地利用类型 区域湿度条件 是否考虑地形 ④估算模型计算结果
项目废气污染源的正常排放的污染物Pmax及D10%的估算结果统计见表12。
表12 Pmax及D10%的估算结果统计一览表
污染源 锅炉排放口(DA 001) 类型 评价因子 Coi(μg/m3) PM10 点源 SO2 NO2 PM10 锅炉排放口(DA 002) 点源 SO2 NO2 450 500 200 450 500 200 Ci(μg/m3) 8.6410 9.8360 11.0311 8.6410 9.8360 11.0311 Pi(%) D10%(m) 1.9202 1.9672 5.5155 1.9202 1.9672 5.5155 / / / / / / ⑤评价等级确定
由估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中最大Pi为排气筒排放NO2,Pmax值为
5.515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对评价工
作等级的确定原则,确定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3)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核算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见表13,大气年排放量核算表见表14。
表13 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 核算排放浓度(mg/m3) 一般排放口
颗粒物 1 锅炉排放口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颗粒物 2 锅炉排放口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5 5.61 29.9 5 5.61 29.9 颗粒物 一般排放口合计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有组织排放口总计
颗粒物 有组织排放总计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表14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
序号 1 2 3 污染物 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 年排放量(t/a) 0.091 0.103 0.548 0.091 0.103 0.548 0.004 0.004 0.02 0.004 0.004 0.02 0.0455 0.0515 0.274 0.0455 0.0515 0.274 0.091 0.103 0.548 核算排放速率(kg/h) 核算年排放量(t/a) 4.2水环境
本次补充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新的生活污水,与原环评一致,不外排。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水。
蒸汽锅炉设有冷凝水回收系统,蒸汽冷凝水循环使用,但由于使用过程中有一定的损失,同时锅炉需要定期排水,所以蒸汽锅炉需定期补充软化水。其中冷凝水回收使用过程的损失水量按锅炉蒸发量的20%计算,损耗量为44t/d,锅炉定期排水按锅炉蒸发量的0.5%计算,排污量为1.1t/d,蒸汽锅炉用软化水共45.1t/d,锅炉软水装置采用离子交换法,按80%转换率计算,需用新鲜水56.4t/d,软化水浓水量为11.3t/d。锅炉排水量为12.4t/d。
鱼粉生产废气配套除臭喷淋冷却系统进行处理,需定期补充新鲜水26t/d,锅炉外排水作为除臭喷淋冷却用水补充水,不外排,措施可行。
原有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排放标准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7-2018)表1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一般控制区排放限值) 。
4.3声环境
项目变更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70~90dB(A)之间,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生产设备等设备运行时的噪声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4固体废物
项目变更后,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
4.5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环境管理 ①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设立控制污染、环境的法律负责者和相关的责任人,负责项目整个过程(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保护工作。
②环境管理台账要求
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环保设施日常检查、环境事件等建立环境管理台账。 ③环保设施及措施运行及维护费用保障计划
本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费用为340万元,占总投资的6.8%,环保设施投资处于企业可接受范围。项目营运期主要运行费用为电费、人工定期检修维护费等,运行费用较小,处于企业可接受范围内。
(2)监测计划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依据和基础,为环境统计和环境定量评价提供科学依据。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的相关规定以及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本项目运行期监测计划。项目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25 项目监测计划一览表
类别 废气 监测点位置 监测因子 监测频率 备注 锅炉出口(DA001、颗粒物、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一年一次 DA002) SO2、NOx 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厂界四周(厂界外噪声 Leq(A) 一季一次 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1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