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预付款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计量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按月计量,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递交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和进度报表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 。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约定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①承包人应于每个月第一星期按月报送本月计划
完成工程量。②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根据监理和项目招标人审核确认并签章的工程建设进度,按当期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拨付工程进度款,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85%(注:若结算审计价超过合同价的,业主单位应详细提供增加造价项目清单和对应的增项审批手续),工程档案和资产移交保管后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5%,预留结算审计价的5%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质量保证(保修)金返还后,施工企业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义务。
经过审查批准后的变更,由承包人编制预算,报监理人及发包人初审,并按《福州公路局养护工程变更管理暂行规定》(本办法在施工期间有修订的按修订后办法执行)等规定按权限对变更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金额按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进度付款涉及市、县(区)政府补助资金的,补助资金未拨付到业主单位时,业主不垫付资金。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则视为投标人理解并接受发包人不垫付资金所可能产生的风险。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
13. 验收和工程试车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竣工验收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福州市公路局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每逾期一天,应以签约合同价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工程的,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按合同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并且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按合同总造价的1%支付违约金 。
验收: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工程验收按《福州市公路局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验收合格后印发《竣工验收会议纪要》。经验收合格工程的实际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会议纪要写明的竣工日期为准。
工程试车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 承担。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 竣工退场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 。
14. 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20个工作日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送交由监理人、发包人初审;初审结束后送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进行结算审核,最终需由福州市公路局批复。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闽财建[2007]157号规定时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 。 最终结清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三份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签发后28天内 。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按通用条款执行 。
(3)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双方同意的最后结帐单,经过发包人审核完成后得出的总金额方能被确认为代表了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即为最后结帐单中的总金额。
(4)工程项目实施过程或完工后省、市交通公路部门对项目抽检产生的奖罚在最终结清。
审核时按以下规定核定:因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致项目被处罚金或核减补助金的,除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罚金或被扣补助金外,发包人将追加相应金额的50%处罚。上级对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专项奖励,发包人将于奖励经费到位于予以拨付。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园林建筑工程为24个月,绿化养护为6个月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竣工结算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 (2) 5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在整个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时,且经福建省公路管理局抽验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到期应返还承包人剩余的质量保证金金额,发包人应
在14天内会同福州市公路局、承包人及相关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承包人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监理人签发质量保证金支付证书,签发后21天,发包人将质量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在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承包人不得委托第三方完成。
保修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园林建筑工程为24个月,园林绿化养护期为6个月。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24小时内 。
16. 违约
发包人违约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 / 。
(3)发包人违反第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 / 。
(7)其他: / 。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