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文件 /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名 公示时间、公示场所:网络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福州市公路局门户网站() 及中标结果公示 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10 %; 额和形式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现金。 履约担保期限:与工期相同。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布终止招标公告的媒介为: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福州市公路终止招标 局门户网站() 监管部门 其他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 地址:福州市福新路琼河巷3号, 电话:4 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中标人不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2)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 (3)中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有违法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计算。 招标工程量清单勘误 中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8天内,应根据施工图纸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核对,并上报监理清单勘误意见(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中数量、项目有出入部分的简要说明、报价书书面文件与电子文件)。监理审查后上报发包人。 由发包人组织原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核对后上报福州市公路局审批。经市局批复的工程量清单调整计入合同总价。若承包人在规定的日期内(以监理确认收到中标人清单勘误意见时间为准)未书面上报工程量清单勘误意见,则视为招标工程量清单无异议,不再作调整,但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涉及的工程量,中标人均必须完成。 若按上述规定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调整,则工程量增减部分的单价按合同条款款计算。 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闽建建[2013]43号)规定: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变更后一年内不得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活动: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未按《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备案工作的意见》规定擅自变更或退场的。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中标单位及其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均应按相关文件文规定要进行备案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我市建筑服务业营改增后税源管理的补充通知》(榕财建[2017]94号),投标人须为在福州市注册成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在合同签订前在福州市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且授权该子公司负责工程价款结算并在福州五城区开具发票,实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招标人必须与投标人及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必须特别明确以下内容: (1)投标人授权子公司负责接收发包人依据合同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并缴纳与之有关的一切合法税、费。子公司向发包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原合同项下投标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投标人和子公司共同行使和承担;三方协议签订前,投标人已经实际履行的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子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同意与投标人共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福州市公路局专养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适用本工程。 第2节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内容见《通用本》
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
条款号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不适用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3) 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 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 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 (8) 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的; (9)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 (10) 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 (11) 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1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标的; (14) 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交资格审查文件中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的(2)《联合体协议书》、(5)《拟分包企业情况》、(11)《“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不适用
四好农村”公路绿化工程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