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申请表 (2024版) 申请学位所需材料:【交审原件(含复印件2份)。除照片外,提交的所有支撑材料都须由各二级学院审核、签字和盖章!】 1.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单或证书(证明。 2.交一张小2寸证件照(与毕业证上贴的照片一致!可登录学信网下载冲洗。)。 3.毕业证书(毕业当学期申请学位的不用提供)。 4.申请破格授予学位的,还需根据学位条例要求另附所需的支撑材料。 是否口 正常授予学位(计算机和外语都直接达标且符合授予学位的其它条件者) 学位申请种类 口 是 口 否 口 破格授予学位(其它条件达标,仅因外语不达标但可按破格条件授予学位者) 补授 所属学院 专业 性别 民族 班 级 学 号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20 级本科 班
中文名/护照英文名 国 籍 身份证号/护照号 在校期间思想行为表现、违纪或作弊处分审查 毕业资格审查 口 表现良好,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口 受过违纪处分。 口 受过作弊处分。 口 受过其它处分: 。 口 应届毕业生,已符合毕业资格。 口 往届毕业生,已正常毕业。 口 CET-4: 分(共参加考试 次)。 口 学位外语: 分。 口 PETS-3: 分。 口 TEM-4: 分或TEM-8: 分。 口 其它语种( 语): 分。 末考累计不合格课程情况:口 从未补考或重修。 口 小于8门。 口大于等于8门。 外语水平 考试成绩 计算机等级成绩 口 国家一级合格。 口 国家二级或二级以上且合格。 在校期间 学业审查 (含考试和考查) 专业排名情况: 口 排名在专业前80%。 口 排名在专业后80%。 大学外语期末考核情况: 口 无补考重修。 口 有补考重修。 学业平均学分绩点(见成绩档案表): 。 根据《遵义师范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条例(修订)》(遵师发(2016)66号),符合破格授予学本人符合第 条第 款(详细内容: 位条例详细内容 (由申请破格授予学位者填写) )破格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 经审核,该生填写的上述内容属实和正确;所有支撑材料的原件已通过本人审核且材料收集与审核 复印件已签字盖章。 (所有支撑材料请附后) 申请学位材料审核人: 20 年 月 日 学院学位委员会 学位授予资格 审 查 结 论 主席签名: (学院公章) 20 年 月 日 学校学位委员会 学位授予决议 主席签名: (学校公章) 20 年 月 日 注:此表填写一式2份(含支撑材料)。所有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完成后:1.应届毕业生的《学士学位申请表》由各二级学院收齐后统一送交学校档案馆1份,另1份送交招生就业处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2.申请补授学位的,《学士学位申请表》由教务处统一转交学校档案馆1份,另1份由毕业生本人带回并交给个人档案的管理部门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