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考成〔2016〕1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
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
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5〕7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6〕1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现制定《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并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接收院校、推荐学校和各市招考机构要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专转本”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严格资格审核,细化操作办法,做好网上报名、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确保2016年“专转
本”工作平稳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发动。“专转本”选拔考试面向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下同),专科学生所学专业必须满足本科接收院校专业招生要求。各接收院校要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和接收条件,做好招生政策、本专科专业对应要求等宣传解释工作。各推荐学校要着重做好生源组织发动,通知到每一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并安排专人做好报考资格审核工作。针对我省国家级示范高职(专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台湾高校修读本科课程的政策,有关推荐院校要将政策告知应届毕业生并指导学生做好报名工作(具体办法详见附件)。
20XX年江苏专升本考试实施办法发布通知-专升
苏教考成〔2016〕1号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各有关院校,各市招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5〕7号)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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