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屋定制整装职业经理销售目标业绩提成奖金待遇核算办法机
制
1、 2、
本制度适用于经理岗位。 工资待遇核算办法:
月收入=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行政奖)*月考核分/88+提成奖+业绩奖*70%
年收入=【月收入之和+全年业绩奖*30%】*目标完成系数(λ) 2.1.基本工资:600元/月
1800元/月,总店 2.2.职务工资= 1300元/月,一级部门 1100元/月,二级部门 900元/月,三级部门 2.3.奖金核算:
奖金= 提成奖+行政奖+业绩奖
1600元/月,一级部门
2.3.1.行政奖= 1300元/月,二级部门 1000元/月,三级部门 2.3.2.提成奖:岗位提成
2.3.3.业绩奖=K·M,其中:M为各门店月(年)销售总额,各门店的K值确定如下:
0.0068,总店 K= 0.0078,A区店
0.0084,B区店 1.2, T >1.1
1.1, 1≤T≤1.1
2.4.λ= 1.0, T≥平均增长率 =平均增长率*40%+门店增长率*60%
0.9, 0.85≤T<1 0.7, T<0.85
T=实际销售额/目标销售额 2.5.有关财务数据由营销中心财务提供。 3、 4、
本制度奖金核算年度为元月1日至12月31日。
本制度自2月1日起执行,未明确之处或实际执行情况与本制度
有重大出入,总经理有权视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